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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当下 谋划长远
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合规保障
鞍钢集团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 李文冰
读姚林董事长署名文章《要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及推荐文章后,深受触动。深圳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风向标。深圳为何能从一个小渔村发展到今天?我认为除了地理位置、思想观念及国家政策等因素外,更重要的就是深圳企业未雨绸缪、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招商银行、万科、华为三家企业,无一不是行业龙头,是令世人羡慕的优秀企业,这些企业并没有满足于自身所取得的骄人业绩,而是在企业正处于高速度、高质量发展阶段,时刻提醒自己“冬天”即将到来,并提前谋划。
鞍钢被誉为“共和国钢铁工业的长子”“中国钢铁工业的摇篮”,有辉煌的历史和厚重的文化,在2017年一举扭亏之后,已经开启了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但是,与深圳企业流行“失败学”相比,我们缺少的恰恰是这种忧患意识。“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中兴受美国打压受到重创,而华为虽遭到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围猎,但因提前谋划早有准备而平安涉险。诸多鲜活的事例表明,一个企业如果不能客观面对现实,运筹谋划长远,则随时可能被偶发风险击溃,不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鞍钢集团的法治建设有了长足发展,法律管理组织体系逐步健全,法律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完善,法律管理工作在整体上得到根本改观。但应清醒地看到,鞍钢的企业布局和业务发展已拓展到海外,所面临的法律合规监管风险日益严峻,企业运营过程中在法律合规方面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被追究巨额经济处罚或其他制裁,遭遇灭顶之灾。因此,作为鞍钢法律管理人员,我们必须有时不我待的危机意识,不满足于现状,时刻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工作态度,立足当下,谋划长远,提前为企业打造刀枪不入的“金钟罩”“铁布衫”。
首先,要培育具有鞍钢特色的企业法治理念和法治文化。要把依法合规、诚信经营作为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和经营管理的底线,视为维护公司声誉,实现持续发展的基础。要把法律管理深度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固化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制度中,体现在企业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和员工日常行为上,将“时时、处处、人人”守法尊规作为基本原则,坚决杜绝为贪图眼前利益而抱着侥幸心理去碰撞法律规章红线的违法违规行为,培育全员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自觉依法合规经营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文化。
其次,要构建有效管用的法律合规管理体系。从鞍钢实际出发,研究制定《鞍钢集团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方案》,在设立合规管理委员会、明确合规管理负责人、合规管理牵头部门、业务部门及相关协同部门职责边界,各负其责,协同运转的基础上,有效运行企业规章制度完善机制、合规风险识别预警和防控机制、重大事项合规审查机制、合规管理评价报告机制、国际化经营合规监管机制、考核和违规责任追究机制“六位一体”的合规管理机制。各子企业要根据本企业情况予以承接,建立适合本企业实际,科学合理、快捷高效的法律合规管理体系,从而与集团公司相对应,形成上下联动、高效协同的法律合规管理体系。
最后,要提前运筹谋划应对重大法律合规风险。各级法律合规管理部门,要在培育企业合规文化、构建合规管理体系、落实合规管理工作的同时,下大气力研究重大风险预判及防范规避工作,特别是要根据本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路线图,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全面论证梳理企业未来经营可能遇到的国际化重大法律合规风险问题,提前运筹谋划,拿出解决方案或应对措施,使企业在任何时候都能够掌握主动权,立于不败之地。
来源:鞍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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