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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报 | 成都5条地铁线,有最新进展;一火锅店使用“地沟油”被判赔2289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7-29 14:30:02    作者:life    浏览次数:884    评论:0
导读

资 讯 ● 成都:允许临街店铺有条件开展外摆经营和各类促销活动 ● 成都5条地铁线路,有最新进展 ● 火锅店使用“地沟油”被判赔2289万 主犯最高获刑10年半 成都:允许临街店铺有条件开展 外摆经营和各类促销活动 日前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召

成都:允许临街店铺有条件开展外摆经营和各类促销活动

成都5条地铁线路,有最新进展

火锅店使用“地沟油”被判赔2289万 主犯最高获刑10年半

成都:允许临街店铺有条件开展

外摆经营和各类促销活动

日前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成都市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

会上,成都市商务局副局长李晓勇透露,服务业涵盖产业领域广、行业门类多,受人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影响,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减弱,特别是餐饮、零售等聚集性、接触性服务业经营比较困难。

李晓勇表示,成都市商务局坚持激励大企业和帮扶中小微市场主体相结合,在减税降费等普惠政策全覆盖的基础上,对新增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以及达到一定规模的限额以上的商贸企业,按等级分类进行一次性奖励;对有出口实绩的小微企业、跨境电商企业和从事跨境电商物流运输并提供延付运费服务的企业,进行保费补贴;对餐饮、零售、外卖配送、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以及属于应检尽检人员范围的酒店企业员工,定期开展核酸检测费用进行全额补贴,帮助企业降本减负,帮助市场主体渡过经营难关、增强发展信心。

同时,成都市商务局还鼓励商贸零售和餐饮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创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经营新模式在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允许临街店铺在划定区域内和节假日期间,在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和交通安全情况下,开展外摆经营活动和各类促销活动。预计随着政策红利持续释放,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有望逐渐缓解,全市服务业有望加快恢复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成都实现服务业增加值13219.85亿元,同比增长9.0%,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66.4%,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9.4%,拉动全市经济增长6.0个百分点。

李晓勇表示,服务业是成都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吸纳就业的主力军。目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戴着口罩抓发展”是当前组织经济工作常态。

成都5条地铁线路

有最新进展

日前,成都地铁的8号线二期、10号线三期、17号线二期、13号线一期、30号线一期等在建线路有最新进展!家门口的地铁修到哪里了?快来看看。

8号线二期

首个盾构区间贯通

近日,随着盾构刀盘缓缓旋转破洞而出,轨道交通8号线二期工程首个盾构区间(桂龙路站~桂林站左线盾构区间)顺利贯通,提前兑现节点目标。目前,8号线二期正在进行车站土建及区间盾构施工,其中2座车站已封顶。

工程站名图,仅供参考

8号线二期工程:分为西南延段和东北延段,其中西南延段:起于龙港站,止于莲花站(不含)。东北延段:起于十里店站(不含),止于桂龙路站。线路全长约7.81km,共设车站7座,全部为地下线。

10号线三期

又一盾构始发

近日,轨道交通10号线三期工程高升桥站~红牌楼站区间左线盾构机顺利始发,标志着该线盾构区间迈入快速施工新阶段。目前,10号线三期正在进行车站土建及区间盾构施工,其中1座车站已封顶。

工程站名图,仅供参考

10号线三期工程:起于人民公园站,止于太平园站(不含)。线路全长约5.87km,共设车站5座,全部为地下线。

17号线二期

盾构“三连发”

近期,轨道交通17号线二期工程踏水桥站~二仙桥站区间右线、龙爪堰~清水河大桥站区间右线,起点至阳公桥站区间右线盾构机陆续始发,实现盾构“三连发”。目前,17号线二期已有11台盾构机顺利始发,其中5座车站已封顶。

工程站名图,仅供参考

17号线二期工程:起于机投桥站(不含),止于高洪站。线路全长约24.76km,共设车站18座,全部为地下线。

13号线一期

7个单线区间贯通

近期,轨道交通13号线一期娇子立交站~幸福梅林站区间左线、幸福梅林站~三圣花乡站区间右线顺利贯通。目前,13号线一期工程已有7个单线区间贯通,6座车站封顶。

工程站名图,仅供参考

13号线一期工程:起于瓦窑滩站,止于龙安站,工程线路全长约29.07km,共设车站21座。

30号线一期

车辆段获新进展

近日,随着最后一块屋面板浇筑完成,轨道交通30号线一期高碑坝车辆段综合楼B区提前完成封顶目标,标志着高碑坝车辆段施工取得阶段性重要进展。目前,30号线一期工程正在进行车站土建及区间盾构施工,24个车站已有22个开始施工,1座车站已封顶,全线已有9台盾构机顺利始发。

工程站名图,仅供参考

30号线一期工程:起于双流机场2航站楼站,止于龙泉站。线路全长约27.74km,共设车站24座,全部为地下线。

同时,轨道交通18号线三期、19号线二期、27号线一期及轨道交通资阳线也正在加速推进。截至目前,在建线路已有40座车站封顶、60座车站进入主体结构施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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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锅店使用“地沟油”被判赔2289万

主犯最高获刑10年半

4月8日,三台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史某等4名被告人均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判处五年至十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人民币460万元,追缴经营者违法所得人民币228.93万余元,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销售额十倍赔偿金人民币2289.3万余元。

执法人员现场查获熬制的“地沟油”

据了解,2020年11月,绵阳市公安局开展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专项行动,三台县公安局联合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摸排、清查等方式,掌握到三台县潼川镇领味火锅店使用回收提炼的“地沟油”供顾客食用的重要线索。

同年12月1日上午9时许,三台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与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领味火锅店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该火锅店厨房内烟雾弥漫,充满了刺鼻气味,厨师正在熬制“地沟油”,熬油的青年男子梁某升被当场挡获。

随后,民警在火锅店厨房查获了盛满“地沟油”的脂桶3个,海水晶一袋、聚二甲基硅氧烷乳液一瓶,经专业技术机构抽样检验,其熬制的油脂酸价项目不符合GB1014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动物油脂》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三台县公安局随即组织警力,对领味火锅店涉嫌使用“地沟油”的行为进行立案侦查。

民警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被警方抓获的梁某升是该火锅店厨师,主要负责勾兑、回收火锅底料,他受火锅店老板史某、赖某等人的安排,每天负责从餐桌上回收食用过的残余火锅汤料和餐厨垃圾,然后在厨房过滤到脂桶内,并通过三次加热获取“地沟油”。梁某升在重新兑制锅底时,红汤使用三瓢5斤多重的“地沟油”,鸳鸯锅使用两瓢3斤多重的“地沟油”,然后端上餐桌供顾客食用。据梁某升交代,自火锅店2018年底开业后,他们就一直在销售勾兑有“地沟油”的火锅。

熬制好的“地沟油”

领味火锅店被查后不久,实际投资和管理人员史某、赖某,以及负责厨房管理和店面维护的蒋某泉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据民警侦查,家住绵阳市游仙区的中年男子史某于2018年底,与三台县男子赖某等人共同出资300余万元,在三台县潼川镇租赁商铺,开始经营“领味”火锅店。为了节约成本,达到利润最大化,史某、赖某与蒋某泉共同商量后,决定将餐桌上客人食用过的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进行回收,提取“地沟油”用于勾兑火锅汤料。

警方从查获的该火锅店营业情况统计表中发现,自2018年12月以来,史某等人销售含有“地沟油”的火锅锅底49837锅涉案金额共计228.93万余元

2021年2月,犯罪嫌疑人史某、梁某升、蒋某泉、赖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三台县公安局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1年8月,三台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法院支持由被告人史某、赖某支付销售金额十倍赔偿金。

2022年4月8日,三台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领味火锅店违法使用“地沟油”制作火锅底料销售给消费者,销售金额巨大,损害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重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依法予以惩处。史某、梁某升、蒋某泉、赖某等4名被告人均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判处五年至十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人民币460万元。同时,判决4名被告人终身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追缴经营者史某、赖某违法所得人民币228.93万余元,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销售额十倍赔偿金人民币2289.3万余元

赵丹 红星新闻记者 汤小均 邹悦

综合:成都地铁

 
关键词: 娇子彩色烟雾
(文/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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