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找好货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专题 » 正文

河南男子转卖两盒性保健品赚20元,因检出西地那非被判刑罚两千(卖性保健品判刑案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7-30 17:04:47    作者:life    浏览次数:3200    评论:0
导读

澎湃新闻记者 朱远祥 近日,河南一名男子因销售两盒“虫草鹿鞭王”被法院判刑。虽然该男子非法获利仅20元,但涉案保健品检出了西地那非成分,法院由此认定该男子行为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其判处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澎湃新闻记者 朱远祥

近日,河南一名男子因销售两盒“虫草鹿鞭王”被法院判刑。虽然该男子非法获利仅20元,但涉案保健品检出了西地那非成分,法院由此认定该男子行为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其判处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书显示,1959年出生的王某系河南焦作人,案发前在渑池县居住。2021年10月中旬,王某用支付宝账号以每盒25元的价格购买“虫草鹿鞭王”性保健品6盒、以每盒26元的价格购买4盒。此后,王某以每盒35元的价格,卖出“虫草鹿鞭王”性保健品2盒,共获利20元。

经检测,涉案的“虫草鹿鞭王”含有西地那非成分。

西地那非是一种治疗男性勃起功能障碍的处方药,2012年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列入《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触犯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其行为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2022年4月11日,渑池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王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扣押的“虫草鹿鞭王”性保健品由警方依法处理;退缴的违法所得2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汤宇兵 图片编辑:金洁

校对:施鋆

 
(文/life)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life原创作品,作者: life。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114618.com/news/114282.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0相关评论
 

(c)2008-2018 找好货 B2B 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200897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