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3日,铜仁高速交警碧江大队民警在大兴省际执法站对一辆湘A牌照的黄牌客车检查时发现,该车核载人数为10人,为大型普通客车。按照规定,大型普通客车要求准驾车型为“A1”的驾驶证才能驾驶。但是该车驾驶员尹某提供的驾驶证最高准驾车型为“A2”,按照规定,尹某是不能驾驶大型普通客车的,尹某使用“A2”驾驶证驾驶大型普通客车的行为属于准驾不符。
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员尹某称自己没有准驾不符,他持有的是“A2”驾驶证,只要是20座以下的客车他都能开。虽然尹某驾驶的湘A牌照的客车只有10座,但是其行驶证上车辆类型注明的是大型普通客车,尹某使用“A2”驾驶证驾驶大型普通客车的行为属于准驾不符无疑。
其实,客车的车辆类型不止是由车辆的核载人数决定的,还与车辆的长度、宽度以及车辆的排量有关,虽然尹某驾驶的大客车只有10座,但是其长度、宽度和排量达到了一定标准被认定为大型普通客车。
对于尹某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的违法行为,民警对其开据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按照规定,尹某将面临驾驶证记12分,罚款250元,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警方提示:驾驶车辆一定要与自己的准驾车型相符合,在驾驶证主页的背面对于各种驾驶证类型的准驾车型都有备注,如果有疑问可以参照驾驶证背面的“准驾车型代号规定”。
审 核:张 辉
编 辑:吴白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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