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不久,广东警方侦破了一起非法贩卖野生保护动物的案件,其中有的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而销售记录显示,有两位买家都来自北京市丰台区。接到线索后,北京丰台警方立刻展开了调查。
年过而立的岳某,原本在民营企业干的风生水起,他怎么也没想到,因为饲养乌龟,警察会找上门。前不久,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森林公安大队接到广东警方线索,在丰台辖区,有人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陆龟。
3月7日晚上8点,西局派出所的民警找到了岳某,岳某承认之前在网上买过陆龟,但已经死了。等民警提出要进屋检查时,岳某开始支支吾吾。在岳某家里,民警找到了他收购的两只陆龟,都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岳某交代,陆龟是他三年前在网上购买的,当时每只花费了八九百元钱。几天后,民警在丰台区岳各庄苏某家中也查获了两只陆龟。
根据《刑法》规定,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目前,岳某、苏某二人因涉嫌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丰台警方刑事拘留,警方查获的陆龟已经交由北京市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
记者:李越 摄像:梁炜
来源: 法治进行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