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曾庆鸿律师
案情简介
被告人陈某某因家庭纠纷,不满妻子的常年欺压,便产生报复杀人动机,被告人采取勒颈部方式致被害人窒息死亡。
辩护意见
曾庆鸿律师作为被告人陈某某的辩护人,由于被告人对指控事实与罪名没有异议,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罪不致死,具有从宽量刑情节,要点如下:
1. 被告人具有坦白交代罪行,认罪态度表现较好。
2. 被害人伍文英对本案的发生有一定过错的。
3. 本案系家庭纠纷引起的杀亲案,属于限制适用死刑的案件范畴。
案件结果
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陈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