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公安教育事业,德才兼备,敬业尽责,作风优良,乐于奉献。
(二)身心健康,具备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和人民警察录警资格条件。
(三)具有博士学位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应聘人员的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我单位官方网站(www.lnpc.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至2020年12月31日止。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核,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为便于及时处理所提交材料,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请下载填写《辽宁警察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附件1),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专业。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岗位报名咨询电话及纪委监督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411-86729900
纪检检查电话:0411-86729698
辽宁警察学院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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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辽阳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