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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电视杨幸芳:《著作权法》修订为我国经济转型发展提供新动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8-08 12:44:20    作者:life    浏览次数:3813    评论:0
导读

近日,由《中国知识产权》杂志主办的“第十一届中国知识产权新年论坛暨2021中国知识产权经理人年会”在北京召开,未来电视有限公司首席法律顾问、知识产权与法务中心总经理杨幸芳就“新《著作权法》视域中的版权保护及维权”发表了主题演讲。 杨幸芳主要

近日,由《中国知识产权》杂志主办的“第十一届中国知识产权新年论坛暨2021中国知识产权经理人年会”在北京召开,未来电视有限公司首席法律顾问、知识产权与法务中心总经理杨幸芳就“新《著作权法》视域中的版权保护及维权”发表了主题演讲。

杨幸芳主要从作品的定义和范围的变化、“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方式创作的作品”修改为“视听作品”、“时事新闻”修改为“单纯事实消息”、合理使用规定的修改、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细化、信息网络传播权定义的修改、广播组织权的权利范围延及互联网、侵权赔偿规则调整并明确规定惩罚性赔偿八个维度解读了《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中具体制度的修订情况,并分析了相关修订对产业版权管理工作的影响。

杨幸芳认为,《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的着力点在于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即解决由于互联网、人工智能、云服务等技术进步所引发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同时,《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订与我国的文化强国战略和科技强国战略密切相关,是对我国强国愿景于著作权立法领域的落实。

杨幸芳进一步分享到:2016年国家印发的《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提出到2050年要建成世界科技创新强国,成为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文化强国与科技强国战略的实施推进,对《著作权法》的与时俱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著作权保护中要深刻把握该两大战略,提高著作权保护对文化与科技创新的保护力度。我国已进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的完成,标志着我国著作权立法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将为我国社会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据悉,未来电视有限公司是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央视电视台旗下唯一的互联网电视新媒体运营机构,依据授权享有央视全部电视频道及其所含之全部电视节目在互联网电视领域的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杨幸芳曾参与了中央电视台著作权法修改小组相关工作并落实了央视节目在互联网电视领域的版权保护工作,基于其在知识产权领域取得的出色成绩获得会议主办方评选的“2020年度中国杰出知识产权经理人卓越奖”。

供稿:中国知识产权杂志 张翼翔

 
(文/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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