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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诈案例
冒充领导诈骗 一男子被骗47万元
10月13日14时许,清江浦分局白鹭湖派出所接市民韩先生报警称,被人冒充公司法人诈骗了47万元。民警了解到,当日9时36分,韩先生收到一封电子邮件,对方自称是韩先生公司的法人,通知韩先生创建一个QQ群并要求将公司财务负责人董女士拉进群。后对方称需要转账一笔资金,于是董女士向对方汇款47万元。后董女士询问公司法人,法人称并未安排她转账,这才意识到被骗。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示:不要轻信QQ、短信、微信、邮件的留言,汇款前一定和对方电话核实。领导和员工尤其是财务之间,可以明确相关付款规则,设置内部知晓的“暗号”,不符合规则的信息必须及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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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警情
“天降”烟头引燃楼下衣物
肇事男子道歉又赔钱
日前,清江浦分局运河警务站接市民王先生报警称,自己家中阳台上晾晒的被子被烧坏了,且有明火。民警赶到现场看到,王先生家中朝南的卧室内全是烟雾,其阳台外晾晒的一床被子已被完全烧焦,还有一些晾晒的衣物、毛巾等也被烧坏,正不停地冒着烟。
民警了解到,王先生家楼上邻居家经常有人站在阳台上抽烟,且每次都把烟灰及抽完的烟头随手向楼下抛掷,之前就引发过意外,但由于没有造成较大的损失,所以没有居民去追究该住户的责任。随后,民警根据王先生提供的线索逐户排查,找到了肇事男子。民警现场对该男子进行了批评教育,该男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向王先生道歉并表示愿意赔偿其所有损失。
警方提醒: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不仅是不文明行为,更是违法行为。在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具有高度危险性,且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如果造成严重后果,会被警方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长途客车暗藏400余条香烟
途经淮安高速被查获
10月13日12时许,淮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接110指令称,一辆由深圳开往泰州兴化的广东牌号长途客车涉嫌非法运输香烟,该车正从长深高速公路由南往北行驶至盱眙,已进入该大队辖区,要求该大队设卡查控。
该大队民警快速出击,布控蹲守,20多分钟后在马坝西收费站将嫌疑车辆截获。在检查中,民警分别从行李舱及座位下搜出7个无任何外包装标识的纸箱,纸箱内装着大量成品香烟。经清点,共有苏烟、ESSE等品牌香烟402条,初步估算货值6万余元。
经查,该车驾驶人朱某未取得烟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民警遂将涉案物品及车辆予以扣留。目前,此案已移交盱眙县公安局和盱眙县烟草稽查部门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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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群众
热心群众捡拾钱包
民警帮忙归还失主
10月13日11时许,清江浦分局联盛警务站接110指令称,有群众在人民南路捡到钱包。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发现钱包内有身份证、银行卡及现金500元,后根据身份证信息联系到失主陈先生,核实身份后,将钱包交还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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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法制支队召开市公安局
机关法制员第一期业务学习会
为提升市公安局机关法制员执法办案水平,充分发挥法制员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作用,10月13日下午,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召开机关法制员第一期业务学习会,传达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关于法制员队伍建设及工作要求,组织集体学习《法制支队合法性审核业务办理规范》,明确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核注意事项。
闸口派出所开展
娱乐场所安全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面治安管控,10月13日晚,清江浦分局闸口派出所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对KTV、酒吧等娱乐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检查中,民警以场所内消防安全及防范措施、安保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存在涉黄、涉毒情况为重点,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当场整改,并要求场所负责人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防范各类安全隐患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