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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佐坝乡渔雁村卓山四组17号的王海仁,琼山法院催你支付借款本金5000元及利息(3798)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8-13 11:35:34    作者:life    浏览次数:5260    评论:0
导读

照片 被执行人:王海仁 性别:男 公民身份号码:340826********4038 住址: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佐坝乡渔雁村卓山四组17号 案情介绍: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21)琼0107民特74号民事裁定书以及申请执行人王超的申


照片

被执行人:王海仁

性别:男

公民身份号码:340826********4038

住址: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佐坝乡渔雁村卓山四组17号

案情介绍: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21)琼0107民特74号民事裁定书以及申请执行人王超的申请,本院于2022年5月23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王超与被执行人王海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王海仁未履行其法律义务。

执行案号:(2022)琼0107执2521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1.向申请执行人王超支付借款本金5000元;2.向申请执行人王超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负担本案执行费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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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340826
(文/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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