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期咱们说到,司马光写《资治通鉴》的时候,开篇第一段“臣光曰”就高谈阔论,大谈礼制的重要性,那么礼制终究是一个概念啊,是一个意识形态层面的东西,真放在现实中,礼代表着什么呢?
对此,司马光给出了自己的答案:“非名不著,非器不形;名以命之,器以别之”,意思就是,礼=名+器
那什么是名器呢?简单说,名就是被公开赋予的身份,诸如国君、大臣、父亲、儿子;器就是和名相匹配的物件
就比如鼎就是一种名器,九鼎是天子专有的,其他任何人都无权拥有,估计说到这儿你就能领悟到了,自古以来,从秦汉到大清,只要身处朝堂,就离不开“名器”
名是名分,器是物件象征,从基本的衣着鞋帽,到出门用的马车坐骑,都体现着名器,也都体现着礼制
所以,司马光说,要想维护礼制,就必须在名器问题上一丝不苟,正所谓,“名器既亡,则礼安得独在哉?”
对此,司马光举了一个例子“昔仲叔于奚有功于卫”,说的是,齐国在一个叫新筑的地方打败了卫国,新筑大夫仲孙于奚救出了卫国的主帅,事后,卫国拿出土地作为报答,但仲孙于奚不肯接受
为什么不肯接受呢?原因是,仲孙于奚想要一个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曲县和繁缨”
曲县和繁缨是什么呢?是两个小物件,曲县指的是悬挂的乐器,类似于编钟;繁缨也是类似的小物件,是挂在马的鬃毛上的一点装饰
你说这俩东西值钱么?不值钱,反正跟土地比,肯定是不值钱,那为什么仲孙于奚想要呢?因为这俩东西是名器
仲孙于奚的身份是新筑大夫,所以他的标配是判县而不是曲县;繁缨就更了不得了,是给诸侯拉车的马车上装饰的物件
换句话说,一个大夫,不要土地,而想要一个能证明自己是“诸侯”身份的名器,一旦有了这些名器,他就有和诸侯分庭抗礼的资格了,所以,从名器的角度来看,仲孙于奚的要求是在公然挑衅国君的权威
那国君会不会答应呢?还别说,会,当时的国君稍微权衡了一下,觉得土地更值钱,那俩物件就不值钱,所以就答应了仲孙于奚的要求
这一下,司马光就坐不住了,怎么能这样呢?一旦把自己专属的名器给了别人,就相当于把政权交了出去,从此就会一溃千里,最终会以亡国收场的
有些东西,不是值不值钱的问题,而是它代表的意义非常的重要,那是一种象征,说到这儿,我不禁就想到了香港电影《黑社会》中的那个龙头棍了,估计它也是一种名器
这种理论也并非司马光原创,早在孔子那个时代就已经广为流传了,孔子自己也都说过,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
一直以来,孔子都把正名排在了政治的首位,而作为正名的关键道具,名和器更是重中之重,一旦名器错乱,尊卑秩序就没了,管理结构就散了
说到这儿,估计你也就明白为什么司马光一开始不先说“三家分晋”的故事,而是先来一段“臣光曰”,说礼制的问题了
因为,周威烈王就跟卫国国君一样,主动乱了礼制,给了名器,不管三家分晋的那仨士大夫多么猖狂,只要周天子一天不认可他们的诸侯身份,他们一天就是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
一旦周威烈王分封他们为诸侯,就相当于替他们正名了,届时这仨家的诸侯地位就是合法的,是名正言顺的,谁都不能去讨伐他们
更关键的是,一旦开了这个先例,未来就会有更多的人这样做,到时候就是礼崩乐坏了,周天子的分封制也就不再牢固,继而分崩离析
巧合的是,也正是从周威烈王23年开始,周王朝彻底丧失了对诸侯国的统治力,没过多久就进入到了礼崩乐坏的战国时期
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规矩就是规矩,原则就是原则,底线就是底线,是不能被打破的,一旦打破,就会出现破窗效应,届时在有效的管理也都无法维护了
如果这么理解的话,那礼制等同于当下的秩序,以当今社会的美元霸权为例,美元就是一种名器,是美国用来维持自己霸主地位的主要工具,你挑战美元地位就是挑战美国的霸主地位
所以,任何想攻击甚至想和美元平起平坐的货币,都会被美国加以制裁,比如欧元
再举个栗子的话就是,结婚证是一种名器,办证一点都不贵,甚至都没有房子贵,但它赋予了你合法的婚姻秩序,你要是没有这名器,你都不能算是合法的夫妻,即便你有十几套房
因此,“唯名与器不可以假人”,名和器绝对不可以乱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