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源于河源市紫金县乡村“神朝”祭祀仪式,用客家话演唱,流行于广东省东部客家地区。2006年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地为紫金县。
明清以来,紫金县神朝艺人为取悦观众,常在仪式后以小曲演唱轶闻趣事。表演谐趣花俏,同虔诚肃穆的神朝形成鲜明对比,深受喜爱,被称之为“花朝”。清末民初,艺人叶春林专门演出花朝,逐渐形成花朝戏。
花朝戏艺人借鉴吸收粤剧、采茶戏和汉调木偶戏等剧目、曲牌小调和表演技艺,增强花朝戏艺术表现力。最盛时,紫金县有19个戏班,百余名艺人,如定长春、紫华春、庆祥春、定华喜等,演出遍及粤东十多个客家方言县。
代表剧目有《秋丽采花》《卖杂货》《三官进房》《过渡》等。曲白浅显易懂,常用俚语、歇后语、双关语。唱腔音乐主要由神朝腔和民间小调组成,有时采用客家山歌。脚色行当有小生、小旦、小丑三种,特色技艺有扇花、手帕花、砻勾脚、穿心手等,载歌载舞,质朴清新。
《卖杂货》选段“送货”曲目
1949年后,紫金县花朝戏剧团创作演出有《苏丹》《紫云英》《红石岭》等现代戏,移植改编《刘三姐》《巧姻缘》等剧目。原有脚色行当分工更趋细致,吸收其他剧种水袖、身段等表演技艺。唱腔音乐运用曲牌连缀形式及板式变化的方式。有邓观云、刘恩芳、陈业兴、陈淑君等观众喜爱的演员。
传统剧目题材多取自民间传说,宣扬惩恶扬善、忠贞爱国、婚姻自由等主题。客家人所崇尚的儒家思想及耕读传家、崇文重教等人文观念在花朝戏中得到充分展示。目前,花朝戏的演出已不常见,观众日渐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