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家工业用地
被当成了商住用地来拍卖
而竞拍人在拍下竞品之后
才有人发现错误之处
这样的严重失误带来的
是多方不可估量的损失
而犯下这样低级错误的
却是房地产评估公司
近日,蕉城法院对一家
评估出现错误的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作出15万的罚款决定。
基本案情2015年,蕉城法院受理宁德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公司A)破产重整一案,在审理过程中,蕉城法院委托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估公司B)评估建设公司A所有的五宗不动产,评估公司B评估后向蕉城法院提供评估报告,该院根据评估报告上记载的土地用途、宗地性质、评估价格等内容在司法拍卖网上公示。
2019年年初,其中两宗不动产被竞拍人拍得后,在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发现土地用途并非评估报告所记载的商住用地,而是工业用地。
法院决定蕉城法院认为,评估公司应遵守评估准则,履行调查职贵,勤勉谨慎从事业务。但评估公司B在评估过程中严重失职,对评估不动产的土地用途认定缺乏依据,评估意见存在明显错误,导致竞拍人通过上访、信访的等方式要求赔偿、退税,既造成建设公司A巨额损失,又严重妨害了案件审理及司法秩序,影响法院的公信力,依法应处以罚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决定如下:对该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罚款150000元。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第一百一十六条 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
拘传应当发拘传票。
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蕉法君提醒,企业作为经济组织,在以营利为目的之外,还肩负着社会责任。无论何种业务类型的公司,都应严格把关各个环节,持续完善工作制度,争取减少每个不必要的错误。而作为公司的员工,更应勤勉谨慎,严于律己,提高个人专业水准,争取对个人、对团体、对社会都能做出更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