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毒品,这个词听起来离开寻常百姓的生活十分遥远,通常不过在电视剧中可以接触到,例如在美剧中观赏到绝命毒师利用化学知识制造世界顶级毒品的故事,实际上,毒品也许就掩藏在我们身边,一些常见的药水或药品,如果过量使用就会有物极必反的效果,比如止咳水。
“止咳水”易成瘾且较难戒断
止咳水,顾名思义,是一种镇咳药品。但这种药一旦大剂量服用即会致幻,服用者随即成瘾。成瘾者给止咳水起了一个新的名字——“摇头水”,意即服用后会随强劲音乐摇头。目前,止咳水已成为欧美和南亚一些国家青少年流行滥用的药品之一。那么止咳水为什么会让人上瘾?它对人体究竟有哪些危害呢?
止咳药水的类种有很多,如联邦、佩夫人、立健亭、可非、奥亭等,但这些止咳水都有一个共同点,虽然治疗效果是好的,但滥用的话会造成成瘾。止咳水的主要成分是磷酸可待因和盐酸麻黄碱,这两种成分能兴奋人的呼吸中枢,从而起到镇咳平喘、镇痛麻醉的作用,但长期使用会上瘾,与鸦片、海洛因、冰毒、摇头丸等毒品相似。但是由于止咳水中这些成分含量不大,能够使神经系统所产生的兴奋作用仅相当于吗啡的1/8到1/12。因此,平常患者在生病时喝一点药水,并不会马上“上瘾”,危害性不会立刻表现出来,很容易被人们忽略。但是若长期滥用,特别是长期大量连续服用“止咳水”会产生明显的毒副作用:
会对人体的肾脏、肝脏等脏器或器官造成损害,使之功能减退,出现内分泌紊乱、低钾血症、便秘、恶心、情绪不稳定、睡眠失调、呼吸停顿等症状;
会对脑神经系统造成损害,出现记忆力下降、反应迟钝、癫痫、神智失常、中毒性精神病,甚至昏迷、心跳停止引致死亡等生理危害;
还有导致心理行为异常及人格异化和社会功能退化,出现撒谎、脾气暴躁、自卑、自闭、自杀等问题。
有些青少年为了追求所谓的快感,不仅滥用止咳药水,还常常会把止咳药水与可乐、曲马多、美沙芬、晕动片、安定等混在一起吃,从而形成“多药滥用,恶性循环”。
另外有人认为中成药要比西药安全,于是便选择蜜炼川贝枇杷露、复方甘草口服溶液等,但实际上,这些中成药之所以能够达到镇咳的效果,也是因为其中的樟脑酊中含有的吗啡、可待因等成分在起作用。因此,中药成分的“止咳药水”也不应长期服用。由于滥用“止咳水”成瘾较难戒断,滥用者很可能成为毒贩的潜在“新客户”,发展到吸食毒品,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由于止咳药水成瘾相对而言是一种新型的疾病,目前的综合性医院对其认识尚很少,几乎没有有效的治疗方法。专家指出:如不按剂量滥用“止咳水”,成瘾的可能性几乎高达百分之百,而一旦成瘾则难以彻底戒断治愈。一些人在百般无奈的情况下到一些戒毒机构就诊,但戒毒机构一般也无良策。由于止咳药水中的磷酸可待因或麻黄碱的致欣快作用并没有用来替代治疗海洛因成瘾的美沙酮和丁丙诺啡等药物强,戒断症状也相对较轻,因而不可能用美沙酮或丁丙诺啡治疗,况且这两种药物替代治疗海洛因的效果也不尽人意。因而,多数机构采取的治疗措施一般只是让患者停止服用止咳药水,用一些辅助用药来减轻戒断症状,但效果欠佳。
有人劝喝止咳水要说NO
青少年应如何避免使用止咳水?学校、家长要加强教育,使青少年充分认识到滥用“止咳水”的危害,特别要注意以下几点:
(1)当感冒、咳嗽时请到正规医院就诊并遵从医生指导服药。去药店购买止咳类药物时,如果没有医生的处方,即使药店推荐含可待因的“止咳水”,也应该拒绝。
(2)发现校园周围便利店、私人诊所有出售“止咳水”的,应该及时向老师或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和举报,防止同学受其危害。
(3)在网吧、酒吧等娱乐休闲场所(未成年人不可进入),无论何人以何种方式提供“止咳水”,都要提高警惕,拒绝饮用。
(4)在学习、工作疲劳,精神不振,有人劝喝“止咳水”提神时,应该立刻警惕,坚决拒绝。
止咳水成瘾后该怎么办
在正常的用法用量下, 止咳药水的剂量不足以令人成瘾。因此,在使用止咳药水时,应把握使用疗程与剂量,如果用药后不能缓解症状,就应及时就诊,以免延误病情,对身体造成更大的损害。具体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1)首先要认识到自己的病况,明确止咳水成瘾对自身的危害,积极主动配合医生治疗。
(2)逐渐减少止咳水的服用剂量,原则是“逐渐”减量,切忌大幅度削减用量或完全停用,以使身体逐步适应,否则,由于身体无法耐受会出现戒断症状,且有一定的危险性。
(3)依赖戒除后,要巩固住所取得的效果。对于自己的焦虑或失眠等症状,不可一味地追求药物,而应设法去除病因,心理疏导、调节生活、体育锻炼、物理治疗等均大为有益。切忌重新服用依赖药物。
(4)止咳水依赖严重者,很难自行戒除,应在住院条件下积极治疗,争取早日戒除
加强止咳药水监督刻不容缓
针对这样的现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了相应的监管措施:首先,在密切监测药品的滥用情况以后,对药品的生产、批发、零售含有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药品的监管措施。严格控制相关品种的生产量和进口量。其次,对药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对销售客户进行全面清查。药品的生产和批发企业必须严格的执行《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核实购方资质证明,采购人员的身份证明等。
要防止青少年“止咳药水”的滥用,不仅需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监管采取措施,实际上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甚至教育部门、公安部门。大家一起努力,不让药水变成了“祸水”,也是维护公众的健康特别是青少年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