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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格处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9-24 12:40:17    作者:life    浏览次数:617    评论:0
导读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日照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强化市场价格监管,查办了一批价格违法案件,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情况通报 (1)在对日照真诚大药房威海路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在销售口罩时未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货架(2)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日照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强化市场价格监管,查办了一批价格违法案件,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情况通报

(1)在对日照真诚大药房威海路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在销售口罩时未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货架(2)根据网络举报线索,对石臼利群进行了检查,发现该超市在销售网络举报口罩时所标示的商品标价签计价单位标示错误,存在误导消费嫌疑。

(3)对润生堂大药房十七分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在销售口罩时未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部分药品标价不规范。

(4)根据消费者投诉,对某药店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药店在销售口罩过程中,实际进货价格为20元/包,销售价格为50元/包,涉嫌哄抬物价。(案件正在调查过程中,调查结束后将公开发布。)

(5)根据消费者投诉,对日照某药店销售口罩情况进行调查。调查发现价格标签标示价格为30元/个,实际售价为35元/个,购买十个可以按33元/个销售,涉嫌价外加价销售商品。(案件正在调查过程中,调查结束后将公开发布。)

以上情况,执法人员均制作了现场笔录,并对相关证据进行固定。上述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未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利用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在价外加价出售商品、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价格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顶格处罚。

目前尚有一批价格违法线索正在排查核实。一经查实将从快从严从重处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电话:12345(12315)

五莲县市场监管局

对涉嫌存在未明码标价、不能提供进货票据等违法行为,已立案调查11家:

五莲县新华鲁抗医药有限公司

日照真诚大药房有限公司五莲益民药店

日照真诚大药房有限公司五莲莲花药店

日照真诚大药房有限公司五莲百草园药店

五莲县周俊卿诊所

五莲县福源堂医疗有限公司

潍坊诚康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五莲分公司

五莲县康乐生大药房

五莲县亚辰建材销售中心

五莲县医邦医院

五莲县立叶烟酒副食百货店

来源:日照市场监管

 
关键词: 周俊卿
(文/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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