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让创业者在闯市场之路上更有底气和信心?我市近期推出了多样化的创业扶持政策。其中包括最高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包括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还有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创业典型人物奖励政策等,全方位助力“创业梦”,营造创新发展的良好创业生态。
创办小微企业最高可获
3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为了鼓励和支持自主创业,我市积极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等各类创业者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帮助创业者降低创业成本,助力其自主创业。
对于创办小微企业的创业人员,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以及2022年1月1日后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且申请补贴时仍正常经营的,给予2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包括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限制)。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的,符合上述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1.2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符合上述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3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除了小微企业,创办个体工商户的创业人员同样享有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2014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2022年1月1日后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且申请补贴时仍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创办实体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或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个人挂档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2020年1月1日以后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申请补贴时仍正常经营,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给予3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2020年1月1日以后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申请补贴时仍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创办实体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或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个人挂档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
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始终是困扰创业者及小微企业发展的难题。为了减轻他们身上的“担子”,我市出台了最高2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和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政策,为创业提供源头活水,让创业者“轻装上阵”,发展更有信心。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适用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符合条件的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港澳台来鲁创业青年,以及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其他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
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含教育培训机构)及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及各类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且合伙人、组织成员均符合借款人条件,按照每个创业企业借款人最多不超过(含)3名合伙人,可申请不超过60万元贷款。贷款利率不超过LPR+50BP,LPR-150BP以下部分利息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3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适用于小微企业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守法经营,具有还款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LPR+50BP,LPR-150BP以下部分利息由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2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最高3000元/年
为鼓励创业吸纳就业,我市出台了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2013年10月1日以后成立注册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其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以每个岗位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在创业场所方面,我市出台了租赁补贴政策。对2018年1月1日以后领取营业执照的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租用经营场地创业,并且未享受过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正常经营一年后,给予最高3000元/年的创业场所租赁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记者了解到,此政策适用于法定劳动年龄内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是指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的人员。返乡农民工是指本市农村户籍(或身份证住址在乡镇以下),曾离开户籍所在县务工半年以上且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目前正在户籍所在县范围内创业的人员。
创业典型人物奖励则旨在鼓励创业者不断提升其技能水平和创业能力。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年新评选的“优秀创业大学生”“优秀返乡创业农民工”“优秀创业导师”分别给予5000元奖励;对市级“创业大赛”获奖选手,根据获奖等次(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由高到低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
YMG全媒体记者 张孙小娱 通讯员 潘孝源
责任编辑:赵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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