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找好货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专题 » 正文

​沙驰起诉鲨驰,法院:驳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7-12 21:06:21    作者:life    浏览次数:3588    评论:0
导读

来源:温州广电-快点温州 2021年12月10日,温州瓯海法院宣判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因原告主张缺乏依据,驳回诉讼请求。 2021年8月11日,温州瓯海法院受理上海沙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驰”公司)起诉温州鲨驰服

来源:温州广电-快点温州

2021年12月10日,温州瓯海法院宣判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因原告主张缺乏依据,驳回诉讼请求

2021年8月11日,温州瓯海法院受理上海沙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驰”公司)起诉温州鲨驰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鲨驰”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要求其停止侵犯“沙驰”商标权行为及擅自使用与“沙驰”相同或相近的企业名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变更企业名称。

据悉,“沙驰”公司成立于2007年,经营范围包括品牌管理、服装服饰批发、零售等,拥有“沙驰”“沙馳”文字或“SATCHI”字母组成的4枚商标专用权。“鲨驰”公司成立于2017年,经营范围包括设计、研发服装服饰,销售服装服饰、服装辅料、生活日用品等。

“沙驰”公司认为:其商标与品牌经过长期宣传与使用具有很高的市场知名度,已经在相关公众当中聚集了相当高的知名度。两家公司商品和服务均与服装相关,作为同业经营者,“鲨驰”公司显然知晓“沙驰SATCHI”商标和“沙驰”字号,反将与其近似的“鲨驰”字样登记为企业字号,客观上侵害了“沙驰SATCHI”商标、“沙驰”公司的商誉和字号权,侵占了其应有的市场份额,造成经济利益的损失,获得了不正当商业利益,也构成不正当竞争,具有侵权的主观故意。

“鲨驰”公司认为:其从未使用过“沙驰”公司的商标,只是字号中的“鲨驰”和 “沙驰”同音。“沙驰”公司系连锁门店,客户系消费者;“鲨驰”公司系实体加工的生产厂商,客户系零售商。“鲨驰”公司生产的产品没有使用对方的商标,使用的都是客户的商标。故双方没有任何关系,不会导致混淆,“鲨驰”公司没有构成不正当竞争,并且“鲨驰”公司企业名称系合法注册,不同意变更。

法院经审理认为

关于是否构成商标侵权。“鲨驰”公司企业字号中使用的是“鲨驰”文字,与“沙驰”公司商标使用的“沙驰”“沙馳”文字或“SATCHI”字母并不一致,且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鲨驰”公司使用上述商标的行为。侵犯商标权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关于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虽然 “鲨驰”与“沙驰”读音相同,但文字不同,“沙驰”公司没有证据证明“鲨驰”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使用“鲨驰”字样企业名称,会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双方存在特定联系,且“沙驰”公司从事的是“沙驰”品牌服装的销售,“鲨驰”公司陈述其从事的是为客户贴牌加工服装,“沙驰”公司也没有证据证明“鲨驰”公司存在使用上述商标的行为。不正当竞争缺乏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来源:瓯海法院

初审编辑:叶伟

责任编辑:叶红

审核:钱中彪

主任监制:陈泰涨

监制:陈亦全 陈希瑜

总监制:陈振仕

推荐阅读↓↓↓

本文来自【温州广电-快点温州】,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

 
(文/life)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life原创作品,作者: life。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114618.com/news/28156.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0相关评论
 

(c)2008-2018 找好货 B2B 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200897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