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击“李鬼”!
文丨李跃跃
5月10日,浙江高院开庭审理并维持原判,判决浙江君大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大公司”)、广州市爱莲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莲公司”)停止对国际知名跨国公司M&L(前名“欧舒丹公司/ L’OCCITANE SA”)的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侵权行为,赔偿总额900万元。至此,历时一年半的欧舒丹樱花系列网红产品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终于落下帷幕。
在中国,欧舒丹品牌的认知度与声量一直很高。从1976年诞生以来,品牌已经进驻了全球近90个国家,拥有共计3000家门店,中国市场更是其业绩的核心增长引擎,欧舒丹樱花系列作为品牌的明星产品,更是圈粉无数。当产品爆火,抄袭与模仿也就随之而来。
2019年,M&L公司注意到,天猫“andorheal旗舰店”的经营者君大公司店铺中销售一款名为“樱花高光身体乳”的商品,单价89.90元/瓶,该商品的生产商爱莲公司在其他平台也开设了店铺。侵权商品在瓶底外观上与“欧舒丹樱花系列”商品看上去几乎相同,细微差别在于瓶身上樱花浮雕的花瓣和叶子数量,以及瓶身所附标签内容。
此外,涉案商品的销售页面和M&L公司中国官网上相关销售页面的绝大部分文案的内容和比例布局相似,大部分标题内容和文字设计也高度近似,甚至品牌故事、商品卖点、拍摄图片风格、推荐使用手法、商品问答均完全一致。
andorheal旗舰店侵权产品图
M&L公司方面表示,樱花系列商品(主要包括润肤露和沐浴啫喱)自进入中国市场以来,一直使用同一款瓶体包装,商品的包装包材设计,是公司创始人奥里佛•博桑于2006年特别设计,于2016年注册了第17800581号樱花图形商标,并取得了欧盟和其它若干国家的外观设计专利,经过长期、大量的宣传和使用,这款包装包材已具有一定影响,在消费者眼中,这个包材于一定程度上就代表着欧舒丹品牌,爱莲公司和君大公司的侵权仿冒行为对品牌形象造成较大伤害。
针对此前一审900万元的赔偿数额,爱莲公司和君大公司认为,一审法院裁判没有考虑其实际成本和盈利情况,造成赔偿数额计算方式不合理、金额计算过高的判决结果。被告公司提出,电商竞争大,前期都是亏损状态,另外里面包含多数刷单数据,因此其在天猫平台108余万元的销售数额并不准确。
然而,法院对此却并不买账。法院认为,侵权商品的外包装上印的樱花图形与M&L公司的几乎一样,并不能避免消费者产生混淆和误认。并且,在一审判决后,爱莲公司和君大公司并未停止销售侵权商品,仅仅改了包装瓶的形状后继续售卖,主观恶意明显。
在刚刚过去的的第五个中国品牌日开幕式上,李克强曾说:“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品牌意识,引导企业坚守专业精神、工匠精神,提升敢于在开放市场中公平竞争的勇气和能力,围绕市场特别是消费者需求,立足创新、追求卓越,在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国际公平竞争中锻造品牌。”在当前的市场监管下,化妆品行业的越来越多“李鬼”已然无处藏身,对品牌来说,自主创新才能有属于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想做市场上的“黑旋风”,还要真本事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