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家庭应当依法缴纳水费并配合节水改造,不得擅自改变生活用水性质。从即日起到4月17日,由北京市水务局起草的《北京市节水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居民家庭如何开展节水?征求意见稿提出,居民家庭应当依法缴纳水费,养成节约用水的生活方式,积极配合城市更新行动中的节水改造,使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节水产品、器具和设备,保障用水器具良好运行,发现跑冒滴漏及时维修。
居民家庭水不得擅自改变生活用水性质。农村生活用水不得实行包费制,未安装计量设施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安装。
针对非居民用水户,征求意见稿提出,本市对非居民用水户实行计划管理与定额管理相结合。非居民用水户的用水年度计划指标由水务部门根据行业用水定额与用水户用水情况核定,并于次年一月底前下达。
当非居民用水户的用水可能超出用水计划或者用水定额总量时,水务部门应当给予预警提示。非居民用水户超出用水计划或者用水定额总量50%的,由水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水务部门责成供水单位采取措施,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或者用水定额总量供水。
市面上的节水产品五花八门,到底哪些符合标准?征求意见稿提出,市水务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节水工艺、技术、产品、设备指导名录,并向社会公布。本市应当建立健全用水产品节水效率认证机构、标准,对节水产品进行认证,提出节水效率领先的节水产品认证清单。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去,对于推广使用节水效率领先的节水产品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出台优惠政策或者给予适当补贴。
征求意见反馈渠道:
1.电子邮箱:fazhichu@swj.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玉渊潭南路5号北京市水务局法制处收(请在信封上注明“北京市节水条例意见征集”字样,邮编:100038)。
3.登录北京市水务局(http://swj.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板块下的“民意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