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推进。为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作用,近期省纪委公开通报曝光5起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问题。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卢跃林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被移送司法机关。
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卢跃林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18年2月,滨州市公安机关侦破以博兴县城东街道相公堂村党支部原书记王江然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经查,王江然操纵换届选举,长期把持基层政权;通过殴打他人、打砸车辆、恐吓威胁等手段,强行承揽工程项目,牟取非法利益;其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30余起,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经济和社会秩序。卢跃林在担任博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和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多次接受王江然请托,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其提供帮助,其中2010年8月,违规安排博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出具从轻处理建议函,干预检察机关对王江然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的审查起诉;2011年11月,未经任何审批程序,个人决定批准王江然占用博兴经济开发区111.5亩土地建设物流公司,违规减免土地款51.5万元;2016年8月,通过协调与王江然有纠纷的公司负责人,在王江然未履行偿还义务情况下,违规屏蔽其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另外,卢跃林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