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租房,不少在大城市奋斗的人都有一段辛酸的历史,有时候房东会随意涨价,有的房东没有跟租客打声招呼就把房子卖了,让租客无家可归。
在租房市场不够规范的时候,不管是租户和房东都会面临各种矛盾,从2021年开始,伴随着《民法典》和《住房租赁管理条例》的落地,租赁市场将更加规范。
这些年楼市调控政策频率越来越高,房价也是居高不下,所以不少普通人反而降低了对买房的欲望,转而租房,根据数据显示,我国有超过2亿人选择租房,所以如何在租房过程中避坑就显得很重要了。以下六条新规,房东、租客都要注意。
一、房屋不能转租。
有租房经历的人在网上找房的时候,通常会遇到两种房子,一种是房东直租,一种是中介代理,大部分人会倾向于选择房东直租,因为有时候遇到二房东和中介是挺让人厌烦的,不少二房东会把租来的房子稍加装修,二次租给其他人,从中赚取房租的差价,对租客而言显然是非常不公平的。
为了减少这种转租现象发生,《民法典》新规确定,没有经过房东的同意,不能将房子转租给他人,一旦发现转租情况,房东有权解除合同。对房东来说,如果发现房子被转租了,应当在6个月内提出异议,超过了这个时间,视同同意转租,合同就不能解除了。
二、房屋中介和从业人员的8种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住建部《住房租赁管理条例》第29条,房屋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①发布虚假房源信息,②隐瞒影响住房租赁的重要信息,③违规提供金融服务,④为依法不得出租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⑤强制代办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⑥未经房东同意,以房东的名义签订租房合同,⑦赚取租金差价,⑧泄露用户信息。
什么是依法不得出租的房屋呢?根据《住房租赁管理条例》,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消防安全要求、或室内装修有关标准的房屋是不能用来出租的,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室等非居住空间也不得用于出租。如果将这类房屋出租了,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屋中介机构,则会处于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隐瞒房屋的重要信息、赚取租金差价,也是违法的。
举个例子,小王因为工作很忙,找到某房屋中介帮忙租房。不久后中介公司帮他租好了房子,就在小王准备入住新房时,却发现房东还欠物业的采暖费、有线电视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接近1万元。物业以此为由,停了小王家里的水。
原来中介在和房东交涉时,房东告诉中介,已经有两年没有缴纳物业相关费用了,中介公司为了加快成交,就没有告诉小王欠费事情。
为了减少可能的纠纷,在签约关于房屋合同时,卖方和买方要当面沟通,并且注意保留证据,租房时,要亲自查询房屋各种费用是否有欠费的情况。
三、房东不能随意涨租,未经承租人同意,也不得擅自进入租赁住房。
受到高房价的影响,房租也会水涨船高,租房子可能会遇到房东随意涨房租的情形。
《住房租赁管理条例》第9条规定,在租赁合同期限内,除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情形外,出租人或者承租人,不得单方面解除住房租赁合同,不得单方面提高或者降低租金。
以后,房东不能随意涨房租了,未经同意也不能擅自进入出租房。
张女士租下一套2房1厅的房子,这两天她下班回家,发现家里东西有被翻动的痕迹,她以为是小偷进来了,没想到报警之后却发现,是房东私自进屋拿取剩下的物品,张女士觉得心里很不舒服,既然自己交了房租,这就应该是自己的空间,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而房东却认为这是他自己的房子,他只是拿走属于他自己的东西。
住房租赁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未经承租人同意,出资人不得擅自进入租赁住房,有正当理由的,也应当双方协商确定好时间才能进入。
四、房东出售房屋,租客有优先购买权。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合同到期后,房东告诉租客,“我准备把房子卖掉了,希望你重新去找房子”,租客只好到处去找新的房源。以后这种情况将不再发生,法律不仅明确规定,租客有优先承租权,还有优先购买权。
《民法典》规定,房东在出售房屋时,租客如果想购买房东的房屋,必须及时表达自己想买房的想法,时间仅为15天,否则将丧失优先购买权。同时,房东的亲属的购买权优先于租客,如果租客和房东的亲属都愿意出同样的价钱买这个房子,亲属的购买权优先于租客。
五、有居住权的房屋不能出租。
民法典第366条规定,房主可以根据约定或者遗嘱为自己名下的房子,为他人设立居住权。这个人可以是房主的亲戚,也可以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其他人,一旦设立了居住权,这个人就可以一直住在房子里。
比如老王有一个独生子小王,小王结婚之后和妻子一起在外地发展,于是给老王请了一个保姆。老王过世之后,小王来到老王名下的房子里,希望把房屋出租,没想到被告知,老王感激保姆对他的照顾,给保姆设立了居住权。
小王很生气,自己父亲的房子,居然要给这个小保姆住几十年,虽然心里十分不痛快,但是只能悔恨自己没有好好照顾老人。
《民法典》的许多新规还是多了一点社会温情,体现了对亲情的重视。
为了降低房屋有居住权的风险,租客可以要求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写明,该房屋没有设立居住权,且在租赁期间以不得新设租赁权,否则房东将承担违约金。
六、出租期间,房屋维修责任如何确定,《民法典》有明确的规定。
《民法典》第710条到713条中规定了,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承租人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产生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有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的,致使租赁物受到了损失,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因房屋维修影响租客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如果是租客的过错导致房屋需要维修,出租人不承担维修义务。
大学毕业不久后,小王租了一套房子,在物业处办交接时才发现,原房东此前就认为物业公司对房屋漏水问题维修不力,已经一年多没有交物业费了,但房东出租房屋时并没有告诉他房屋存在漏水的情况。果然,一到下大雨的天气,屋里就下小雨。这种情况下,房东是有维修义务的。如果因为维修漏水的问题,影响租客使用,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民法典》告诉我们,以后买房或者租房,除了关注价格外,还要注意房子是否有居住权,在租房的时候,要检查房屋设施的完善情况、房屋的装修是否符合标准,亲自查询房屋各种费用是否有欠费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