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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女子不慎丢失钱包,民警一小时“完璧归赵”!(热心群众捡到钱包求助民警找到失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7-22 15:37:31    作者:life    浏览次数:4897    评论:0
导读

分享一个“恐怖”故事 “2021年只剩31天......”眼看年关将至 正是一年结算时 有人却把钱包丢了 钱财少了不说 包里的身份证和银行卡 一张张、一个个地方去挂失、补办 想想都是麻烦事还好,有他们仅仅不到一小时 就将钱包送到了失主的手中

分享一个“恐怖”故事

“2021年只剩31天......”


眼看年关将至

正是一年结算时

有人却把钱包丢了

钱财少了不说

包里的身份证和银行卡

一张张、一个个地方去挂失、补办

想想都是麻烦事


还好,有他们

仅仅不到一小时

就将钱包送到了失主的手中







“警官,我的钱包里有现金、银行卡、身份证......很着急,麻烦你们一定要找到”!


11月16日上午十点,宁乡的刘女士因着急出门喝喜酒,在门口等车时不小心将钱包掉落在地,等到酒店时才发现自己钱包不见了。随后,刘女士来到城郊派出所求助。


了解情况后,蜀黍们通过现场勘查及群众走访发现,钱包是被两个老人捡走的,随即确认了老人的住址及身份,仅一个小时就帮助刘女士找回了遗失的钱包。


经确认,钱包里的现金、银行卡、身份证、社保卡及金项链等财物均被如数找回。


事后,失主刘女士对蜀黍表示了感谢,临走时,蜀黍也不忘嘱咐刘女士一定要保管好随身物品,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人民警察为人民

“完璧归赵”暖人心

蜀黍多方寻找丢失财物

以及在失主家反复叮嘱的那一幕幕

给我们带来的不只是感动

更是满满的安全感


在为民服务的路上

蜀黍一直都在,从不缺席!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关键词: 丢失的钱包
(文/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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