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一个“恐怖”故事
“2021年只剩31天......”
眼看年关将至
正是一年结算时
有人却把钱包丢了
钱财少了不说
包里的身份证和银行卡
一张张、一个个地方去挂失、补办
想想都是麻烦事
还好,有他们
仅仅不到一小时
就将钱包送到了失主的手中
“警官,我的钱包里有现金、银行卡、身份证......很着急,麻烦你们一定要找到”!
11月16日上午十点,宁乡的刘女士因着急出门喝喜酒,在门口等车时不小心将钱包掉落在地,等到酒店时才发现自己钱包不见了。随后,刘女士来到城郊派出所求助。
了解情况后,蜀黍们通过现场勘查及群众走访发现,钱包是被两个老人捡走的,随即确认了老人的住址及身份,仅一个小时就帮助刘女士找回了遗失的钱包。
经确认,钱包里的现金、银行卡、身份证、社保卡及金项链等财物均被如数找回。
事后,失主刘女士对蜀黍表示了感谢,临走时,蜀黍也不忘嘱咐刘女士一定要保管好随身物品,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人民警察为人民
“完璧归赵”暖人心
蜀黍多方寻找丢失财物
以及在失主家反复叮嘱的那一幕幕
给我们带来的不只是感动
更是满满的安全感
在为民服务的路上
蜀黍一直都在,从不缺席!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