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下午,兖州公安分局兴隆派出所猎鹰行动队队员捡到了一只灰褐色的鸟,经初步辨认,这只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丘鹬,目前已移交专业人员救治。
16日14时左右, 兴隆派出所猎鹰行动队队员巡逻到北护城河附近时,发现一只鸟在路边,由于翅膀受伤无法飞翔,队员便将其带回派出所,悉心照料。
由于这只小鸟长相奇特,通过上网搜寻发现,这只小鸟疑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丘鹬。为尽快让这只丘鹬早日回归大自然,派出所民警与园林部门取得联系,将这只受伤的丘鹬交给园林局少陵公园动物园的专业人员,请他们救治照顾,待小丘鹬恢复健康后会将它放归自然。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李岩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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