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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花村”1批次稻米油不合格,生产和销售公司被罚没5万余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7-22 21:29:07    作者:life    浏览次数:4951    评论:0
导读

新京报讯(记者 刘欢)针对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公布的1批次“探花村”纯香稻米油检出苯并[a]芘超标的情况,9月22日,新京报记者从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官网了解到,该局下发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显示,该批次稻米油的标称生产企业江西井冈绿宝股

新京报讯(记者 刘欢)针对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公布的1批次“探花村”纯香稻米油检出苯并[a]芘超标的情况,9月22日,新京报记者从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官网了解到,该局下发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显示,该批次稻米油的标称生产企业江西井冈绿宝股份有限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2340元、罚款3万整,销售企业泰和县皇脂茶油开发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1255.5元,罚款2万元。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公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显示,标称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皇脂茶油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江西井冈绿宝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探花村”纯香稻米油(四级浸出,3L/瓶,2020/1/8),检出苯并[a]芘超标。市场监管总局表示,苯并[a]芘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多环芳烃化合物的一种,化学性质较稳定,具有致畸、致癌和生殖毒性,2010年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确定为1类致癌物。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显示,经核查,江西井冈绿宝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该批次纯香稻米油45瓶,已销售45瓶,召回数量为零;江西泰和县皇脂茶油开发有限公司采购该批次纯香稻米油45瓶,已销售45瓶,召回数量为零。

经现场核查和研究分析,该批次不合格食品主要是由于生产企业的稻米因晾晒在柏油马路上被污染。而其经营单位未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对生产企业江西井冈绿宝股份有限公司,没收其违法所得2340元,罚款3万元;对销售企业泰和县皇脂茶油开发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1255.5元,罚款2万元。

新京报记者 刘欢 图片来源 电商截图

编辑 李严 校对 李世辉

来源:新京报

 
关键词: 稻米油
(文/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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