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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唐_“可以借你的健康码用一下吗?”“你看这装牢饭的碗,又大又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7-03 01:02:38    作者:life    浏览次数:1781    评论:0
导读

7月29日,一64岁老太在扬州孙庄新村被公安人员逮捕,该老太于21日由南京江宁区乘大巴来扬州,27日因发热前往医院就诊,核酸检测结果为初筛可疑阳性,后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从南京归来时,老太已知本人健康码已是黄色预警,但其借用了他人的绿色

7月29日,一64岁老太在扬州孙庄新村被公安人员逮捕,该老太于21日由南京江宁区乘大巴来扬州,27日因发热前往医院就诊,核酸检测结果为初筛可疑阳性,后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

从南京归来时,老太已知本人健康码已是黄色预警,但其借用了他人的绿色健康码,在棋牌室、商场等人员密集处游玩直至27日发热就诊。

那么,“借绿码”合法么?

“借绿码”不只是违法,而是犯罪!!!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已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等明确要求各地落实“健康码”全国互认、一码通行。故使用“健康码”为预防、控制新冠肺炎措施。

若明知自己为“黄码”,通过借用他人“绿码”绕过各地检查,并引起新冠肺炎传播将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将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为这就完了么?

将自己的“绿码”借给他人,若引起新冠肺炎传播也会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共犯,所以牢牢握住自己的“绿码”,千万不要借给他人。

更严重的是:

根据法律法规,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

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将会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即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也会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将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如果新闻中的老太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将会对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更不要说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认真遵守国家的防疫措施。切记不可借他人“绿码”,也不能将自己的“绿码”借给他人。

明白了吗?


作者:金唐律所周雪飞律师

 
关键词: 金唐
(文/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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