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19-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木林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以现场加通讯的表决方式在本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清焕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4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董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9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2019年4月25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控制子公司设立孙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全资控制子公司中山市木林森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控制孙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设立全资控制孙公司的注册登记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控制子公司设立孙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