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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大学生生源地贷款所需材料(在校大学生生源地贷款需要的材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7-23 19:16:47    作者:life    浏览次数:1436    评论:0
导读

  近日网友“优质网友”问政:我想咨询一下,第一次申请大学生生源地贷款需要提前准备哪些材料。本人属于户口在大庆,在云南上学的。市教育局回复如下:问政人您好,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通知》(黑教助联[2022]1号)通知,

  近日网友“优质网友”问政:

  我想咨询一下,第一次申请大学生生源地贷款需要提前准备哪些材料。本人属于户口在大庆,在云南上学的。

  市教育局回复如下:

  问政人您好,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通知》(黑教助联[2022]1号)通知,今年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承办。7月1日正式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申贷学生(含预申请学生)可自行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sls.cdb.com.cn)进行注册并录入基础信息。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再与共同借款人到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部门完成借款合同签订相关手续。

  所需材料:

  一、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

  二、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三、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前往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预申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四、取得录取通知书后,请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手续。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录取通知书(或高校学生证)原件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已通过预申请的首贷学生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续贷学生无需再次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

  各县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咨询联系方式:

  萨尔图区:6181221;让胡路区:5153513;龙凤区:6243006

  红岗区:4197921;大同区:6165618;肇州县:8514960

  肇源县:8235213;林甸县:3316286;杜蒙县:3422200

  原问政网址请点击进入:http://wz.dqdaily.com/wlwz/2022-06-20/185591.html

  问政热线:6666669

  编辑:邹天涯

  审核:谢丽艳、刘颖

 
(文/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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