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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思政教师和辅导员47人公告(辽宁高校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岗位津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7-23 19:38:14    作者:life    浏览次数:2585    评论:0
导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等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结合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思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等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结合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思想政治课教师、20名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遵守宪法和法律;

  • 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 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021年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思政教师和辅导员计划信息表》。

  • 应聘人员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即1985年12月7日至2003年12月6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 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2月6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认证的专业须与招聘规定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至2021年12月8日17时

报名方式:登录沈阳市考试院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

四、查询审查结果

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初审完毕,初审时间顺延至2021年12月9日11时。初审通过的,不可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者考试和应聘资格。

 
(文/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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