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住人口
2021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为6540万人,与2020年末常住人口6468万人相比,增加72万人。
二、城乡构成
2021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为4752万人,农村人口为1788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即城镇化率)为72.7%,与2020年相比,上升0.5个百分点。
三、性别构成
2021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为3418万人,占总人口的52.3%;女性为3122万人,占总人口的47.7%。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9.5。
四、年龄构成
2021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0-15岁的人口为919万人,占总人口的14.1%,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16-59岁的人口为4369万人,占总人口的66.8%,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252万人,占总人口的19.1%,比上年上升0.4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926万人,占比为14.2%,比上年上升0.9个百分点。
五、自然增长状况
2021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出生人口为44.9万人,死亡人口为38.4万人,自然增加人口为6.5万人。出生率为6.90‰,死亡率为5.90‰,自然增长率为1.00‰。与2020年相比,出生率下降0.23个千分点,死亡率上升0.06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下降0.29个千分点。
六、各市主要数据
转自:浙江统计
来源: 中国宁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