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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特斯邦威与森马合并成美森邦马?(除了森马美特斯邦威还有哪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7-23 22:56:31    作者:life    浏览次数:4165    评论:0
导读

美特斯邦威和森马可以说是年轻一代比较熟知的品牌。两家的市场活跃度都比较高,有拥有一定的粉丝群体。但下面要说的,你肯定没听过。包括小编也是第一次听哦。 最近一枚叫“美森邦马”的商标出现在了商标申请网站上,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美特斯邦威与森马合并

美特斯邦威森马可以说是年轻一代比较熟知的品牌。两家的市场活跃度都比较高,有拥有一定的粉丝群体。但下面要说的,你肯定没听过。包括小编也是第一次听哦。

最近一枚叫“美森邦马”的商标出现在了商标申请网站上,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美特斯邦威与森马合并了呢?”美特斯邦威的市场部负责人看到了,立马急了,做出对此商标无效宣告的请求。

泓翎科技小编还特意去商标网站查询了一番,发现被无效的商标为第17321174号“美森邦马”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由合肥某贸易公司(以下称合商贸)于2015年6月30日提出申请注册。核定使用商品为:服装、鞋、帽、袜、手套(服装)、婴儿全套衣、腰带、围巾、游泳衣等。

但令小编比较好奇的是,此争议商标先是部分被驳回(核定使用商品上被驳回,婚纱商品上初步审定并于2017年11月14日被核准注册并公告),后又经商标异议,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

美特斯邦威认为:合商贸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商标;争议商标与“美邦”、“美特斯邦威”商标构成近似;争议商标损害了美特斯邦威公司的名称权。

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审理认为:争议商标由中文“美森邦马”构成,与美特斯邦威集团的部分商标构成近似,考虑到美特斯邦威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而争议商标存在并使用在婚纱类似商品上,容易给消费者造成了混淆,故此争议商标已构成近似。美特斯邦威无效宣告理由部分成立,于是做出对争议商标无效宣告的裁定。

依照《商标法》有关规定,合肥某贸易公司如不服上述裁定,可以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关于该公司是否采取了相关措施,目前还不得而知。因此,这枚“美森邦马”商标的最终命运,只有等进一步的结果出来。

 
关键词: 森马官方网站
(文/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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