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山东省节约用水条例》(下面简称《条例》)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分总则、规划与计划、节水管理、节水措施、保障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七章、五十条,其条例的制定主要是为了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条例》中要求,通过节水产品认证的,优先列入政府采购名录;政府优先采购或者政府强制采购的,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条件。
《条例》中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加强节水技术研究,开展产学研用合作,研制和开发节水技术产品并推广应用。将节水知识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和中小学教育内容,增强全民节水意识。
《条例》中明确,用水产品的生产者可以根据国家规定申请节水产品认证,取得节水产品认证证书,使用节水产品认证标志。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节水产品认证标志;禁止销售应当标注而未标注水效标识的产品,禁止伪造、冒用水效标识或者利用水效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
此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节约用水投入机制,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资渠道,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入节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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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明确承诺主体,全面实施招标人信用承诺制度
近日,靖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实施招标人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下面简称《通知》),决定在靖江市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实施招标人信用承诺制度。
关于承诺的主体:
《通知》中明确,主要是负责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政府投资项目并作为招标人的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以及各国有公司。
同时,申请将靖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江苏省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及市信用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信用承诺与事前信用核查、事中分类监管、事后违诺记录的有机结合,有利于招标人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增加风险防范能力,同时发挥信用体系的约束作用,促进招投标公平有序竞争。
素材来源:山东省水利厅等(若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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