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在原来标准的基础上,进行更加明确的表述,对生活饮用水的常规指标或扩展指标进行修订、完善或增减。
为了方便大家了解新、旧标准的不同,小狮妹在上一篇内容中对其进行了全面的总结说明(点击链接:解读|2022年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修改了哪些内容?)。
这篇会重点分析,最新标准为什么会做出部分指标的删减调整,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4项新增指标4项新增指标分别是高氯酸盐、乙草胺、2-甲基异莰醇和土臭素。
这4项新增指标在我国饮用水中多次检测都客观存在,并且浓度水平可能对人体造成健康风险,或对水质造成明显影响。
在人群健康效应或毒理学方面,这4项指标经过充分研究,被证明需要进行限量要求。
同时,这4项指标已经具备成熟的水质检测方法,企业可以通过可行和可接受的水处理技术或控源办法对其进行控制。
1、高氯酸盐
水专项全国调查发现,我国地表水和地下水中高氯酸盐的检出率很高,其中长江流域污染最严重,平均浓度为16.68 µg/L,部分监测点高氯酸盐浓度达到 105 µg/L。
目前,高氯酸盐对人体的影响主要集中在甲状腺功能上,会影响人体正常的新陈代谢、生长发育。
因此,新标准增加了高氯酸盐指标,限值为0.07mg/L。
2、乙草胺
乙草胺是我国使用量最大的除草剂之一,水专项全国调查数据显示,乙草胺在我国主要水厂的检出率为61%。
乙草胺具有明显的环境激素效应,可以经过皮肤、消化道和呼吸道等途径进入体内,对人体健康、环境安全存在较大的威胁。
因此,新标准增加了乙草胺指标,限值为0.02mg/L。
3、2-甲基异莰醇和土臭素
目前研究表明,蓝藻、放线菌和某些真菌是导致水中2-甲基异莰醇及土臭素的主要来源。
这两项指标嗅阈值较低,当水体中浓度超过嗅阈值(10 ng/L)时可导致饮用水产生令人极为敏感的臭味,影响水体感官。
现有调查显示,在藻类繁殖季节,我国部分水体中2-甲基异莰醇及土臭素浓度超过10 ng/L。
因此,新标准增加了2-甲基异莰醇及土臭素指标,限值为0.00001mg/L。
二、13项删除指标13项删除指标分别为耐热大肠菌群、三氯乙醛、硫化物、氯化氰(以 CN-计)、六六六(总量)、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林丹、滴滴涕、甲醛、1,1,1-三氯乙烷、1,2-二氯苯和乙苯。
这13项指标的删除至少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①在我国饮用水近年的检测或监测中未检出或未超标;②已在我国禁用五年以上的化学物质;③具有可替代性的指标。
1、耐热大肠菌群
原标准检出总大肠菌群,需要检测耐热大肠菌群或大肠埃希氏菌判定污染来源,但大肠埃希氏菌比耐热大肠菌群有更强的指示性和卫生学意义。
原标准制定时,检测机构大多不具备大肠埃希氏菌的检测能力,因此采用二选一的过渡方式。
目前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各个层级实验室耐热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检测能力已基本相当。
因此,新标准保留了具有更强指示性的大肠埃希氏菌,删除了耐热大肠菌群。
2、三氯乙醛
饮用水中三氯乙醛主要来源于消毒过程, 采用氯系制剂预氧化/消毒饮用水引起的。原标准中,三氯乙醛限制为0.01mg/L。
近年来,我国多部门的水质监测、检测和调查结果表明,三氯乙醛虽有检出,但浓度水平均远低于0.01mg/L的限值要求。
因此,新标准中删除了三氯乙醛指标。
3、氯化氰(以CN-计)
氯化氰一般来源于除草剂、除菌剂、燃料和荧光增白剂,在水中易分解,转化成氰化物。原标准中,氯化氰(以CN-计)的限值为0.07 mg/L。
我国多部门的水质监测、检测和调查结果表明,氯化氰极少有检出,且浓度水平均远低于 0.07 mg/的限值要求;加上标准中已规定了氰化物的限值要求(0.05 mg/L),可以间接控制氯化氰风险。
因此,新标准中删除了氯化氰(以CN-计)指标。
4、六六六(总量)、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林丹和滴滴涕等5项指标
以上5项指标均作为杀虫剂被广泛应用于农业等方面,由于其毒性及危害,以及难降解等原因,早在多年前已被我国禁用。
近年来的饮用水监测数据显示,这5项指标在我国饮用水中的浓度未超过限值要求,且呈逐渐降低的趋势。
因此,新标准中删除了六六六(总量)、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林丹和滴滴涕等5项指标。
5、甲醛、硫化物、1,1,1-三氯乙烷、1,2-二氯苯和乙苯等5项指标
饮用水中的甲醛主要是原水中天然有机物在采用臭氧等预氧化或消毒过程中产生的,也可通过工业污水和聚缩醛塑料制品的滤出进入饮用水。
水中的硫化物天然来源明显大于人为排放来源。
1,1,1-三氯乙烷是良好的金属清洗剂,饮用水中 1,1,1-三氯乙烷主要来源于工业排放和容器泄露造成的污染。
饮用水中的 1,2-二氯苯,主要是由工业生产及用作溶剂和有机合成中间体时排放到水环境中而带来的污染。
乙苯主要作为溶剂用于生产苯乙烯和苯乙酮,是沥青和石脑油的组成成分。环境中的乙苯主要来源于石油工业。
我国多部门的水质监测、检测和调查结果表明,饮用水中这5项指标虽有检出,但检出率较低,且近年监测未见超过限值要求的情况。
因此,新标准中删除了甲醛、硫化物、1,1,1-三氯乙烷、1,2-二氯苯和乙苯等5项指标。
此次新标准的修订,除了上面增减的指标外,还对部分指标限量进行了调整,部分指标重新分类,参考指标适当增加等等,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收藏、转发,或在评论区留言,小狮妹会一一解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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