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田女士原想,由于鞋子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商家应该会很快帮助解决。”在多次商讨无果的情况下,田女士气愤之余提着这双存在质量问题的鞋子,找到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通过宣传和调解,商家当场向田女士赔礼道歉,并同意调换一双旅游鞋,同时承诺如再出现质量问题,原价退货。
□晚报记者 李 琳
通 讯 员 翟 鑫 闫立军
晚报讯 正值春暖花开之际,市民春游兴致高涨,在这最放松的时候,市民在游玩的同时最喜欢穿一身方便活动的运动或者休闲服,同时备上一双轻便的鞋子。田女士也不例外,她准备置办一身休闲服饰外加一双旅游鞋去踏春郊游。
就在逛商场时,田女士看到某品牌鞋专柜正在搞换季大促销活动,很多春款的运动鞋折扣很低,田女士试了几双不同款式的鞋子,最后购买了一款打完折后128元的春款旅游鞋。周末,田女士穿着新鞋子兴冲冲出门游玩,结果到了第三天,有一只鞋子的网面就破裂了,“这绝对是质量问题!”于是,田女士找到商家要求退换。
田女士原想,由于鞋子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商家应该会很快帮助解决。没想到,商家听完田女士的话,态度却相当生硬,拒绝调换,并声称:“换季打折商品,不退货、不调换。”在多次商讨无果的情况下,田女士气愤之余提着这双存在质量问题的鞋子,找到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接到消费者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经过详细调查,确认田女士反映情况属实。消协工作人员立即通知商家到消协办公室,向其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指出商家对打折商品不实行“三包”是错误的,并且也没有法律根据。通过宣传和调解,商家当场向田女士赔礼道歉,并同意调换一双旅游鞋,同时承诺如再出现质量问题,原价退货。消费者田女士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