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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山寨货”被判不赔钱?(买卖山寨货违法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7-26 19:39:09    作者:life    浏览次数:5125    评论:0
导读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17日讯(记者 杨昱 通讯员 周智勇 文天骄) “山寨货”出现在商场货架上,正品厂家能向商场索赔吗?结果可能与你想象的不同,如果有合法来源抗辩理由,是不必赔偿的。 今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通报了两个商标侵权案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17日讯(记者 杨昱 通讯员 周智勇 文天骄) “山寨货”出现在商场货架上,正品厂家能向商场索赔吗?结果可能与你想象的不同,如果有合法来源抗辩理由,是不必赔偿的。

今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通报了两个商标侵权案例,两案被告方均能提供其被控侵权产品的合法来源,因而免于承担赔偿责任。法院认为,该打击的是侵权商品的生产者,而非惩罚善意的销售者。

超市售假,正品厂家索赔3万元

河北纳利鑫洗化公司是一家从事液体洗涤剂生产销售的公司,拥有“好太太”注册商标。

2018年,公司发现长沙市天心区信加超市有销售标有假冒的“好太太”的洗衣液,售价为19.9元/瓶。2019年,在收集了充分证据后,公司以商标侵权为由,向天心区法院起诉该超市,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索赔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万元。

“这是高桥市场万利日化商行放到我店里销售的,还都是先卖完再跟他结账,这责任不该我来承担,何况我还有销售单等证据来证明!”被指控侵权,信加超市的老板表示很委屈。

法院审理认为,信加超市销售的洗衣液,其外包装上“好太太”字样与原告享有商标专用权的商标文字相同,读音、含义、排列顺序一致,只有字体和字号不同,构成近似商标。被控侵权商品包装上突出使用的“好太太”字样,易使相关公众对该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由于信加超市能够提供该侵权产品的合法来源,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一审判决信加超市停止销售侵权商品,不承担赔偿责任。

商行售冒牌地漏惹祸,被索赔2万元

柏瑞润兴公司是一家专注地漏、下水管等建材产品的企业,拥有“潜水艇”注册商标。

2018年,柏瑞润兴公司发现长沙市雨花区莲湖建材交易市场“亚飞建材商行”内有售标有“宁波市潜水艇卫浴有限公司”自动密封式六防地漏,售价130元。2019年,公司以该商店侵权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

面对指控,亚飞建材商行表示,店里只进了6个“潜水艇”字样的地漏,都是从一家名叫“豪布斯卫浴”商店里购买的,但产品都是宁波潜水艇卫浴公司所生产的。同时,宁波潜水艇卫浴公司也出具了供货单和经销授权书,故不应该承担该责任。

法院认为,被诉侵权商品突出使用了“潜水艇”三个字,容易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是,亚飞建材商行只是销售了他人侵权产品,没有在产品及产品包装自行进行更改,只是简单的销售,不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由于商行还提供了生产厂家签章的购货清单及委托书,属于合法来源抗辩。

天心区法院一审判决亚飞建材商行停止销售侵权商品,同时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责编:吴岱霞]

[来源:三湘都市报]

 
关键词: 潜水艇卫浴
(文/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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