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一退伍通讯兵在工作中偷偷拷贝宁波市交警队的对讲机参数频率信息并大肆贩卖,从中获利2.8万元。今年3月,宁海县人民法院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一审宣判后,刘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日前,宁波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年近六旬的刘某原系空军通讯兵,退伍后一直在宁波做通讯器材的小生意,对于维修对讲机颇有研究。2016年,一名顾客找上了刘某,请他维修一款对讲机。眼尖的刘某一眼便看出这是一个警用对讲机,便在修理时偷偷将对讲机里的参数频率数据拷贝到自己的电脑上。后经识别,刘某意外发现这是宁波公安警用参数频率数据,其中包含交警、警卫、刑侦、技侦各条线数据。有了这些参数,则意味着只要将其写进类似型号的对讲机,就可以进入相应的公安机关对讲机频道收听最新警务警情。
2017年以后,陆续有“客户”找到刘某,想要购买能够接收各地交警队对讲机频道的对讲设备。明知警用对讲机所使用的350mhz无线电频率是公安等部门专用,但抵挡不住金钱诱惑的刘某还是当即从广州下单购买了二手专用对讲机,并将对应地区交警队的参数频率数据写码到对讲机中,更改对讲机ID,再以4000-5000元一台的价格出售。通过这种方式,刘某总共贩卖了10余部这样的“警用对讲机”,与此同时,刘某对售卖出去发生故障的对讲机还提供售后服务,并从中收费几百到上千不等,共计获利2.8万元。而这些所谓的“客户”大多为宁波各地的汽修店老板,他们通过收听警用对讲机,在获取各地交警队关于交通事故的第一手信息后,快速来到交通事故现场,劝说他人到其汽修厂维修,并以此创收。
2019年4月,这条非法的黑色产业链被宁海公安机关破获。
宁海法院经依法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无视无线专用频率管理规定及警用业务的特殊性,通过写码、更改对讲机ID,非法侵入公安机关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并以对讲机作为载体售卖获利,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刘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退缴违法所得,可以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近年来,利用互联网尤其是计算机信息系统漏洞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呈逐年上升趋势。因此,相应的法律规定也更为严格。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二十台以上,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即可构成犯罪。法官提醒,技术人员在提升自己技能的同时,更应提升自身职业道德修养,守牢法律底线。
通讯员 | 关耳 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