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
近日,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与区教育分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工作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校园消防安全教育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细则》明确了学校消防安全和宣传教育培训职责,将《细则》作为高新区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依据,并为拓宽广大学生和教职工参与校园消防治理提供了有效途径。
《细则》要求:一是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到位。学校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标准化建设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积极开展校园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完善各类消防档案,包含消防组织架构、消防规章制度、消防工作经费保障、灭火应急预案、消防宣教计划、培训演练记录等,做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二是消防宣教制度要落实。学校每年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落实。每学期设置不少于4课时的消防知识教育课程,为学生配发消防安全教材,每学期组织1次消防主题班会,每年组织消防运动会、消防知识竞赛、消防主题绘画征文比赛、消防示范课评选等形式的宣传主题活动不少于2次,每年“119”消防宣传日前后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制度、教材、师资、课时、场所“五个落实”。三是消防宣教队伍要落实。学校每个年级至少明确1名消防专兼职教师,聘任1名消防救援人员担任校外消防辅导员。鼓励中小学校开展“消防小卫士”评选活动,积极参与校园火灾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鼓励学校建立学生消防社团,积极参与消防志愿宣传活动,创作消防安全文化作品,开展消防安全文化宣传演出。四是消防宣传阵地要落实。校内要有消防宣传阵地,满足师生警示教育需要。利用校园宣传栏、校报校刊、黑板报、新媒体平台等设置消防宣传教育栏目,定期更新;校园电视、广播每月刊播消防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寄宿制学校的宿舍张贴消防安全须知和疏散示意图。设立消防安全角,提供消防安全知识读物借阅服务。五是消防培训演练要落实。学生执行“平时按照疏散逃生路线走”要求,每学期组织1次全体师生参加的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寒暑假作业融入消防安全知识。同时,在新生入学时开设1堂消防知识课、组织1次疏散逃生演练、体验1次消防站开放。
《细则》印发后,得到了辖区各学校、幼儿园的广泛响应。同时,烟台高新消防也将进一步强化同区教育分局的协作,对校园消防安全教育工作进行指导,推动各项行之有效的举措转化为校园消防安全教育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群体的消防安全素质。
供稿人:曲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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