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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放第三期50万元专项汽车消费券(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发展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7-30 15:58:12    作者:life    浏览次数:5087    评论:0
导读

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18日讯 6月18日,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消息,为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有效激发汽车消费市场活力,拉动汽车消费,滨州市经济开发区于5月1日、6月3日已分两期累计发放120万汽车专项消费券,带动汽车消费市场明显提

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18日讯 6月18日,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消息,为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有效激发汽车消费市场活力,拉动汽车消费,滨州市经济开发区于5月1日、6月3日已分两期累计发放120万汽车专项消费券,带动汽车消费市场明显提升,取得良好效果。现定于6月18日发放第三期50万元专项汽车消费券。

活动时间:自2022年6月18日(下午两点)至6月30日,如延长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适用人群:在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购置新能源乘用车、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的个人消费者。

活动方式:在享受省、市消费政策基础上,开发区本次再发放50万元专项汽车消费券补贴。消费券为三种:1000元消费券(刷卡支付满3万元使用),2000元消费券(刷卡支付满10万元使用),3000元消费券(刷卡支付满20万元使用)。无需领券,消费者到店购车刷卡支付即享,先买先得,用完为止。消费券有效期:2022年6月18日至2022年6月30日。

操作流程:享受开发区专项汽车消费券补贴的个人消费者,无需领券、抢券,直接到店购买即可。购买时需通过使用卡号62开头的银联卡在开发区内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POS机支付购车款,付款时按照满减政策直接抵扣。

审核规则:活动结束后由各汽车销售企业将享受补贴消费者的各项证明材料汇总报给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核对。

具体包括:购车人信息及身份证正反面、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在2022年6月18日至6月30日的均可享受此项政策)、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照片等相关材料。参与活动的企业及消费者应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严格保障商品和服务质量,严禁商家变相涨价,严禁违规违法套利,如有发现将追究法律责任,所享受的补贴一律追回。

本次活动具体解释权归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文/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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