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焦作市委
焦作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添翼计划”加快企业梯次培育的意见(一)
为加快企业梯次培育,不断壮大市场主体,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添翼计划”,自2022年3月20日起开始实施。“添翼计划”的主要任务一是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二是加快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三是加快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四是加快推进企业“四转”(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五是加快培育大企业集团。
焦作市进一步推进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方案
(节选二)
二、拓展创业创新空间
6.支持建设高质量创业平台。支持通过盘活闲置楼宇、仓储设施、老旧商业设施、过剩商业地产等资源,在全市区域内建设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新型孵化平台)。对通过人社部门认定的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新型孵化平台),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达到国家或省级标准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达到市级标准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被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新型创业孵化平台,每孵化一户企业运营1年并带动3人以上就业的,按每户不高于1万元/年的标准对基地(平台)给予孵化成果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星创天地,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7.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全面融入国家、省创新体系,加快建设一批重大创新平台。对新获评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获评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及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获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引进的博士后进站人员,给予相应的科研经费和工作、生活补助。对获得国家、省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科研项目,给予8万元至30万元资助。对新建的省院士工作站(服务站)、中原学者工作站,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8.打造文化产业园区、商贸聚集区、特色街区。鼓励利用闲置厂房建设一批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提升服务小微文化企业发展能力水平,对成功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商业综合体、特色街区、专业市场、楼宇等多业态聚合发展,对成功创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的,给予50万元奖励。鼓励商业综合体创建品牌消费集聚区,对成功创建的,按规定给予奖励。支持文旅融合创新发展,对被评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全国甲级民宿的,分别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民宿建设单位50万元奖励,对获评的“非遗老字号特色美食门店”,按每店2万元标准支持进行市场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