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贡县卫生监督所关于国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单位监督检查结果公示(二)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20〕262号)文件要求,2020年5月21日至5月28日,福贡县卫生监督所对国家随机监督抽查的“月亮山宾绾”等7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以及“福贡县架科底乡公房完小”等2所小学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监督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01
一、月亮山宾馆
共抽查14项,其中“按规定对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一项,该经营单位未开展,属不合格项。其余4项合理缺项、9项合格。
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该经营单位未设置单独消毒间;布草间内无密闭保洁柜、无分类标识,床单被套等物品未分类摆放,摆放有杂物;无自查消毒记录。
现已下发监督意见书并限期整改。
02
二、金谷酒店
共抽查16项,其中“按规定对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一项,该经营单位未开展,属不合格项。其余4项合理缺项、11项合格。
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该经营单位未设置单独消毒间;布草间内无密闭保洁柜、无分类标识,床单被套等物品未分类摆放,摆放有杂物,环境卫生极差;无自查消毒记录。
现已下发监督意见书并限期整改。
03
三、石月街宣典审美理发店
共抽查15项,其中“按规定对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一项,该经营单位未开展,属不合格项。其余4项合理缺项、10项合格。
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员工上岗时未穿工作服。
现已责令整改。
04
四、福贡琪雅化妆品店
共抽查15项,其中“按规定对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一项,该经营单位未开展,属不合格项。其余4项合理缺项、10项合格。
05
五、福贡靓点苑美容会所
共抽查15项,其中“按规定对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一项,该经营单位未开展,属不合格项。其余4项合理缺项、10项合格。
06
六、匹河乡美格发型
共抽查15项,其中“按规定对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一项,该经营单位未开展,属不合格项。其余4项合理缺项、10项合格。
07
七、福贡县架科底乡公房完小
共抽查40项,其中“每间教室至少设有2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且每人一席”、学生宿舍一人一床、并设有厕所、盥洗设施”、“分散式供水有卫生安全防护设施并对水质进行消毒”、“公共浴室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4项不合格;其余7项合理缺项、29项合格。
日常监督检查出该学校未按时送检水质检测、未建立饮用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未建立饮用水污染事件报告制度、划定生活水源保护区未设置告示牌。
现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整改。
08
八、福贡县匹河完小
共抽查39项,其中“分散式供水有卫生安全防护设施并对水质进行消毒”、“公共浴室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2项不合格;其余7项合理缺项、30项合格。
日常监督检查出该学校未按时送检水质检测。
现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整改。
(群众咨询、举报电话:0886-3411417/0886-3411085。)
来源:福贡卫生监督
原标题:福贡县卫生监督所关于国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单位监督检查结果公示(二)
编辑:都市时报一点关注 吴薇
审核:祝小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