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家住宿迁市的冯先生向宿迁网报料热线反映,去年五月份,家中一岁半的孩子乐乐(化名)因感冒发烧前往宿迁市中医院就诊,让他和妻子没想到的是,治疗期间出现了“意外”。
“孩子当时发烧,医生开了一种可以退热的足贴。没想到贴上去一个多小时之后,小孩哭闹不止。经过查看,孩子脚掌、脚趾部分皮肤发生了溃烂。”冯先生介绍,就诊当天回到家,他将足贴敷在孩子脚掌涌泉穴的位置,没想到却发生了揪心的一幕。“当时以为只是普通的破皮,第二天到小区附近的诊所进行消毒处理。经过检查,溃烂已经延伸到了皮下组织。第三天我们只能到宿迁市中医院继续治疗。”冯先生表示,当时医生开具这种足贴的时候,并未对其中的成分进行说明,也没有提醒使用期间的注意事项,这让他感到疑惑。“医院开具的检查单子上写的是,中医诊断结果为‘药毒,药毒蕴肤’,西医诊断结果为‘双足药物性(草药)烧伤深II-III级’。随后把我们安排进了烧伤科住院治疗,但拒不承认是足贴导致的。”冯先生说。
由于乐乐当时只有一岁半,治疗刻不容缓,冯先生只能一边和妻子轮流照看,一边继续向宿迁市中医院讨要说法。“在治疗期间,我几次去和医务科的工作人员沟通,对方表示目前不能判定他们是否有过失。等到半个月后,达到出院标准了,我再去找他们,他们又说医院不存在任何责任,提出给予1000元的慰问金补偿,我们拒绝接受。”冯先生说,乐乐住院期间的医药费超过4000元,加上自己和妻子的误工费,初步计算在8000元左右,医院的说法让他无法接受。
“从去年五月份到现在,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了一年,医院都不处理,也不认责,我感到很气愤。”冯先生无奈地说。对此,宿迁网采访组拨通了宿迁市中医院的电话,与负责处理该事件的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
“事发后,我们医院经过调查,诊疗流程是符合规范的。但是作为医院,我们自己无法认定责任。”工作人员表示,去年五月份至今,因双方僵持不下,其间,冯先生曾将事情反映到了宿豫区卫健局。在宿豫区卫健局的建议下,医院提出了协商方案,但遭到了冯先生的拒绝。“为了事情能够公平公正解决,我们建议冯先生通过专业医疗鉴定和司法途径去明确责任,不鉴定的话这个责任没办法进行划分。”工作人员说。
对于医院提出医疗鉴定的建议,冯先生表示,宿迁市中医院拒不承担责任的做法让他很气愤,目前打算先寻求法律援助,再决定是否进行医疗鉴定。后续进展如何,宿迁网采访组将持续关注。(宿迁网采访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