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二手车的流通,商务部会同公安部、税务总局联合出台《关于推进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 便利二手车异地交易的通知》,从9月1日开始,全国218个城市推行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长沙位列其中。对二手车需要在异地交易的,实行二手车交易登记一地办理、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实现二手车全国范围内跨省跨市异地交易登记,无需两地往返,更好促进二手车流通。
8月25日,长沙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业务指导办民警陈巍向记者解读了二手车转籍档案电子化转递的相关内容。
申请渠道
在申请渠道方面,陈巍表示,如机动车在转入地交易,向转入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机动车在转入地交易,通过互联网平台提出申请;机动车在转出地交易或者因其他原因所有权发生转移,向转出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业务流程
如在转出地交易,则转出地办理电子档转移转出业务(需查验),不收存行驶证,收回号牌,不再提供纸质档案资料给申请人;转入地办理电子档转移转入业务(需查验),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纸质档案资料。
如在转入地交易,转入地直接办理电子档转移转入业务(需查验),向转出地发起转移迁出电子化业务申请并下载电子档案资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纸质档案资料;转出地生成电子档转移转出业务流水(不查验),制作电子档案资料,转入地审核通过电子档案资料时,自动归档。
适用范围
记者了解到,此规定仅适用于非运营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办理二手车转籍业务(具体指非营运、营转非、出租转非、预约出租转非等4类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其他机动车登记业务仍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执行。
潇湘晨报记者蒋伟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