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中案”#【被告人洪峤等人故意杀人、盗窃案一审宣判】#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宣判:男友获死刑#
2022年7月7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洪峤、张晨光、曹泽青故意杀人,被告人洪峤、祁文强盗窃一案,对洪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对张晨光、曹泽青分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祁文强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嫌疑人父亲道歉#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洪峤与被害人李某月(女,殁年21岁)系恋人关系,后二人发生矛盾,洪峤产生杀害李某月之意,并邀约被告人张晨光、曹泽青多次商议杀害李某月的计划。2020年7月6日,洪峤等三人在江苏省南京市选定云南省勐海县普洱茶公园为作案地点,由洪峤诱骗李某月前往勐海县,同时提供资金及作案工具,后洪峤带领张晨光、曹泽青多次演练杀人方法并交待作案细节和定时汇报等要求。9日上午,张晨光、曹泽青到达勐海县。当晚,李某月被诱骗至作案地点,曹泽青、张晨光将李某月杀害并掩埋。
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时间线
男友死刑!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一审宣判,两天后是受害人忌日。被害女生父亲:想带月月回家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2020年7月9日,21岁女孩李某月离开南京居住的小区后失联。
2020年8月4日,云南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公安局通报称,7月18日接到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的协查通报,称李某月从江苏南京到达云南勐海后去向不明。经缜密侦查,发现李某月的男友洪某(男,24岁,江苏南京人)等有重大作案嫌疑。勐海警方会同南京警方于8月3日在南京市将洪某、张某光(男,21岁,江苏宿迁人)、曹某青(男,20岁,江苏南京人)等犯罪嫌疑人抓获,并于当日在勐海县城郊外山林中找到了被掩埋的李某月尸体。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洪某与张某光、曹某青在南京合谋,张某光、曹某青前往勐海县于7月9日晚将李某月诱骗至该县城郊外的山林中杀害并埋尸。
2020年9月4日,勐海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洪峤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曹泽青、张晨光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祁文强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2022年1月27日,李某月家属和代理律师一起参加了案件庭前会议。李某月父亲申请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金额从15万降为10万,希望以此“表明要求洪峤死刑的态度”。
警方在调查寻找中,发现较多疑点,随即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侦工作。经缜密侦查,发现月月的男友洪某(男,24岁,江苏南京人)等有重大作案嫌疑。8月3日,勐海警方会同南京警方在南京市将洪某、张某光(男,21岁,江苏宿迁人)、曹某青(男,20岁,江苏南京人)等犯罪嫌疑人抓获,并于当日在勐海县城郊外山林中找到了被掩埋的月月尸体。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洪某与张某光、曹某青在南京合谋,张某光、曹某青前往勐海县于7月9日晚将月月诱骗至该县城郊外的山林中杀害并埋尸。
极目新闻记者获悉,2019年11月,月月与男友洪某相识并发展成为恋人关系。在恋爱交往过程中,二人逐渐产生矛盾,洪某遂产生杀害月月的念头,并找其朋友张某光、曹某青协同杀害月月。三人提前策划,并准备了摄像机、头盔、迷彩服、背包、手提包、头灯、伪装网和单目夜视仪等作案工具,反复演练作案方法。
“案发当天,他们是通过一个游戏语音进行沟通的,不是用电话或常用的社交软件,把月月引到了山林里。”李胜说,当他见到女儿遗体时,已经是血肉模糊,面目全非。至今,月月的遗体还存放在勐海医院的太平间里。
据李胜介绍,2020年的端午节,月月曾带洪某回扬州老家,那是他第一次见到洪某。当时洪某并未给他留下太深的印象,只记得当时洪某穿了一双靴子,身体比较强壮。这之后,李胜夫妇和洪某并未有过多接触,只是从女儿月月的只言片语中了解到洪某自称是“国家工作人员”,在机密部门工作。
后来,李胜来到西双版纳州,通过其代理律师了解到详细案情。月月的男友洪某长期冒充“国家安全人员”“首长警卫”,并以此身份招募了听命于他的几名小弟。
得知真相后,李胜表示:“失去了女儿,赔偿再多的钱对我们来说已经没有意义。洪某是有预谋地、残忍地杀害了我女儿,我们永远不会谅解他,我希望司法机关能够给予公平公正的审判。”
期间,洪峤还伪装成无辜的人,又是贴寻人启事,又是拿着月月照片问出租车司机,老李回忆起来,心有余悸。
值得注意的还有一点,法院认为,洪峤“精心策划犯罪,犯罪情节特别恶劣”,为什么会这么说呢?洪峤交代,两人有感情纠纷后,他就谋划杀害月月。先是找到了同伙张晨光、曹泽青,然后带领2人多次商量,完善计划,还演练了杀人方法、寻找作案地点,当月月收到邀请去云南时,不知道自己已经掉进了男友的死亡陷阱里。
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中案”:另有一名预谋杀害对象遇车祸死亡。
2022年1月28日,该案在云南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择期宣判。
宣判后,澎湃新闻从案件知情人处获悉,对于今天的结果,被害者家属满意,不申请抗诉。“他们(被害人家属)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对)洪峤立即执行死刑。”该知情人称,四名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未出庭,被告人家属未出庭。宣判结果后,四名被告人都一言不发。
2022年1月28日该案一审开庭。被害人李某月福父亲李胜曾说,庭审于当天19时许结束,法院未当庭宣判。据介绍,被告人之一的洪某当庭拒绝认罪。值得注意的是,法院还提到洪峤“认罪、悔罪态度差,主观恶性深”,之所以这么形容,和案发后他的行为有关,先是哄骗受害人父母,企图蒙混过关;被抓后4个多月,也就是2020年12月12日,他还提出要做精神病鉴定;而洪峤父亲多次和月月父亲老李联系,希望拿出百十来万赔偿,获得谅解。
此前,洪某声称作案动机是“感情纠纷”,这一点,李胜夫妇始终是持否定态度的。
李胜说,洪某家人曾提出赔偿100万元,但在他看来,对方不论道歉还是赔偿,都是为了给洪某开脱,“太虚伪了”,“我们不要赔偿,唯一的诉求就是杀人偿命,严惩凶手!”
此前,李胜告诉记者,这次宣判结果和他们预想的不同,将会前往当地检察院抗诉。
此次去云南,除了等待结果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目的是接女儿回家。李胜告诉记者,等到能给月月一个预想的交代了,就带她回家,不想让她一个人再待在云南了。
7日16时许,被害人父母前往女儿遇害地焚烧判决书。父母先将鲜花与女儿生前爱吃的肯德基外卖,放置于地面,随后二老蹲在地上将判决书一页页焚烧,并把给主犯定罪部分读出声。父亲称“月月你听到了吗,恶魔很快就下地狱了”。祭奠过程中,被害人母亲一度失控痛哭。
法律严惩罪犯,就是还受害者一个公道。希望月月能早日落叶归根,愿天堂没有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