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且末县梭梭种植与肉苁蓉加工项目
二、项目建设背景与概况
且末县地处塔克拉码干沙漠腹地,气候独特、光热资源丰富,有效积温高,昼夜温差大,无霜期长。自1998年且末县在河东治沙基地完成10万余亩的生态防沙林工程(梭梭造林)建设,接种肉苁蓉种植面积4万余亩,每亩经济收入在4500元左右,效益十分可观。
为进一步加快沙产业发展,且末县计划2017年至2020年在河东治沙基地开展20万亩防沙林(梭梭种植)建设项目,同时计划完成梭梭林下种植肉苁蓉15万亩。
三、市场效益
肉苁蓉俗称大芸,素有"沙漠人参"的称号,是一种传统的名贵药材,属多年生寄生植物,具有补肾壮阳、填精益髓、益精血、润肠通便、延缓衰老的功能,为滋补上品。由于肉苁蓉所含的苯乙醇苷、多糖等化合物在治疗老年性痴呆症、调节免疫力和抗衰老方面有显著疗效,加上保健、美容产品的开发,造成对原药量需求的猛增。种植肉苁蓉经济效益正逐步显现,沙产业正逐步兴起。
四、沙产业项目建设条件与地方优惠政策
1、且末县人民政府按照“全县防沙治沙工程总体规划”,对来我县建设沙产业基地的企业或个人如符合“招商企业条件”的,且末县人民政府将车尔臣河以东国有未利用沙化土地通过行政划拨方式,依法使投资方取得土地使用权,该片土地主要用于开展治沙造林及林下大芸种植等生态公益性活动。
2、当地政府承诺并确保所提供的沙漠土地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及且末县防沙治沙规划,并向投资方提供相关文件。
3、投资方可以无偿使用现有治沙区域内的路、电网及河、渠等公用设施的权利。投资方在且末县建立沙产业基地,每个开发基本单元面积(滴灌单元面积)为1000亩,开发地块按照基本单元面积整倍数推进。
4、投资方完成沙漠治理任务后,经当地林业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造林地保活率达到85%以上),按相关规定为投资方办理林权证,林地使用年限不少于50年,不超过70年(时间以林权证载明日期为准)。
5、协助投资方享受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和且末县的生态建设的有关优惠政策。
6、当地政府负责开发基地的主干道路、主干电路投资建设,投资方自行负责分支道路、分支电路、机井、苗木、沙障等各种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费用。
五、投资人资格条件
1、法人资格:申请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态能力;个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拥有以上同等经济实力的,应在且末县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并开设帐户,由该公司进行项目建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商业信誉:两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一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目前未处于招商申请资格被取消状态。
3、财务状况: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有致力于长期投资从事沙产业发展(梭梭肉苁蓉种植与加工)的实力与决心,并计划在且末县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并开设帐户,由该分公司进行项目建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缴纳开发保证金,标准100元/亩,投资完成后全部退还。
5、按照当地政府的整体规划,按期及时开展生态治沙投资活动,加强林地投资管理,保障造林质量,不断提高林下种植收益,同时自觉接受当地林业部门的行业监督检查管理。不得囤地、倒卖土地挣取差价钱,否则依法处置并收回土地。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凡符合招商条件的申请人,请于2017年3月20日前,持下列证件到且末县林业局面谈。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3)提供2016年的银行资信证明。
注: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3份。
七、投资申请文件的递交
1、投资人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1日19︰30,地点为且末县林业局办公室。
2、逾期递交或者不符合规定的投资申请文件,招商人不予接受。
八、招商公告发布
本次招商公告在且末县政府网、《巴州日报》、《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中国绿色时报》上公开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商人:且末县林业局
地址:新疆且末县文化西路 邮编:841900
联系人:邹 新 0996-7622046
王河峰 0996-7625770
叶智丽 0996-76221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