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于2004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从立法层面对电子合同进行了详细规定,于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对电子合同的效力进行了明确。但长期以来,电子合同因使用形式复杂、保存困难等原因,使用率远低于纸质版合同。受疫情影响,远程签约需求不断攀升,电子合同及电子签名在政府平台及企业端均有广泛的应用。另外,随着企业数字化转型,电子合同势必成为未来趋势。
随着电子签约概念逐渐走进大众的视野,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本期李律师将对相关问题进行梳理,帮助大家全面了解电子合同和电子签名,及其在实践中的运用。
一、哪些合同可以进行电子签署?
《电子签名法》规定,除(1)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2)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外,均可采用电子文书、使用电子签名。
除上述法定情形外,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在民事领域,“法无禁止即自由”,故电子合同不仅仅是电子商务领域的专利品,电子合同在众多细分领域有具体的应用场景。
二、怎样的电子合同才能算真实有效?
电子合同作为电子数据的一种,天然具有无痕篡改可能性高、容易灭失、原始性难以保障等弊病。根据《电子签名法》,真实有效的电子合同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
2.能够可靠地保证自最终形成时起,内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
3.数据电文的格式与其生成、发送或者接收时的格式相同,或者格式不相同但是能够准确表现原来生成、发送或者接收的内容;
4.能够识别数据电文的发件人、收件人以及发送、接收的时间;
5.具有可靠的电子签名(在数据电文上增加背书以及数据交换、储存和显示过程中发生的形式变化不影响数据电文的完整性)。
6.约定事项不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以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三、何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内容的数据。通俗来讲,是指以互联网网络为载体,通过各类技术对电子文档内容进行电子形式的确认和签署。电子签名需要实现两个功能,一是识别签名人身份信息,二是表明签名人对内容的认可。电子合同的核心是电子签名,没有可靠有效的电子签名就无法形成合法有效的电子合同。目前在各地政府公共服务部门均搭建了电子印章平台,实现全流程在线政务服务,推动了电子签名在公共服务场景下的应用。
《电子签名法》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可靠电子签名的四要素,包括代表真实身份、表达真实意愿、签名未改和原文内容未改。只有同时满足上述四要素的电子签名,才被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四、如何保证电子合同的效力?
(一)通过合法可靠的电子合同签约平台订立电子合同
电子合同签约平台是指电子缔约过程中采用一系列符合信息安全规范和电子合同订立流程规范的电子合规服务平台。电子合同签约平台应具备身份认证、谈判磋商、电子签名、时间戳、合同存储与调用、鉴定验真等功能,能实现电子合同在线订立及处理的信息系统。订立电子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应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核查身份并颁发数字证书,该数字证书标识各方主体的真实身份。
对于普通个人或企业用户而言,可以使用可靠的第三方签署服务机构提供的签署系统进行电子签约。目前国内有大量的电子签约平台,如e签宝、上上签、腾讯电子签、法大大等。
法律规定,提供电子认证服务需要获得《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及《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对此可通过以下渠道查询:
《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查询地址:
https://ythzxfw.miit.gov.cn/resultQuery
《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查询地址:
http://www.oscca.gov.cn/app-zxfw/xzspsx/syxkdw.jsp?channel_code=c100142
(二)通过多种方式提高电子合同证明力
1.强化公司内部对电子签名的管理
因可靠的电子签名具有与手写签名和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于公司来说,应尽力完善内控制度,将电子签名的领用视同实体印章管理。当发现电子签名被盗用或失去控制的时候,应当及时告知相关方,避免承担额外的法律责任。
2.通过公证方式提高电子合同证明力
在进行电子签约后,通过同步电子合同的签署、保存公证的方式生成公证书,也能有效提高电子合同的证明力,更有利于保存电子合同,以备后续如发生纠纷,作为诉讼证据。
六、电子合同在司法实践中的效力问题
在司法实践中,电子签名技术和电子合同订立流程能满足法律要求、并集合了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商的电子合同平台,一般能受到法院认可,在此类平台订立的电子合同通常会被认定满足《电子签名法》的要求。
根据法律规定,电子数据的制作者制作的与原件一致的副本,或者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打印件或其他可以显示、识别的输出介质,视为电子证据的原件。这一规定大大降低了当事人对电子合同的举证难度。
电子合同是对传统合同订立习惯的重大变革,可靠的电子合同在简化订立条件、体系化条理化保管与抗灭失风险上的确比纸质合同更有优势。随着数字化转型的深化及政策推动,电子合同及电子签名势必成为未来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