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掌上怀化讯 5月25日上午,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在京举行。全国公安系统982个先进单位、1485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湖南省公安机关共有31个集体、47名个人受到表彰。其中,洪江市公安局胡黎明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
胡黎明,男,44岁,大学本科文化,中共党员,1999年从湖南省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毕业参加公安工作,先后在巡警大队、禁毒大队、基层派出所、刑侦大队工作,现任洪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兼侦查中心主任。在从事公安工作23年来,长期战斗在“苦、累、险”的基层一线,用一名优秀人民警察特有的智慧与勇敢,谱写了一曲为人民服务的“忠诚卫士”凯歌。胡黎明同志因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荣获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6次,个人嘉奖3次,另获评省、市级荣誉称号6次,其中2018年被评为“湖南省优秀人民警察”。
(向春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