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则刑事判决书,其中披露了富友支付2名员工为多家非法多家平台提供审批开户,累计结算金额超过300万元。最终,两人均被判处一年及以上有期徒刑。
两名员工被判刑
根据《纳超、顾贤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审刑事判决书》,纳超、顾贤为富友支付深圳分公司员工,2018年12月,张海峰(另案处理)、周天涯(已起诉)与纳超接洽,由纳超所在的富友支付深圳分公司为张海锋、周天涯所运营的平台提供第三方资金结算服务。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纳超、顾贤在接受周天涯提交的材料时,未尽审核义务,将明显从事非法证券业务的“杭州众银”等多家平台提交总公司审批开户。在后期运行过程中,被告人纳超、顾贤多次接到上述平台用户投诉,明知平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而未予以监管,累计为平台提供支付结算人民币300万元以上。
最终,被告人顾贤、纳超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圳××大厦××座××室被抓获。据贝多财经了解,富友支付深圳分公司虽然注册的经营地址位于深圳市南山区,但办公地址位于深圳市福田区。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纳超、顾贤明知他人实施犯罪,仍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二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之规定,且系共同犯罪,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
纳超、顾贤对起诉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其中,顾贤还向法院退缴违法所得5万元。纳超、顾贤的行为均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且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纳超、顾贤均被判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一年。同时,移送法院扣押的手机3部,电脑1台,合同1份,依法予以没收;法院扣押的被告人顾贤5万元,依法予以没收。
违规情况不断
值得一提的是,纳超的辩护人在辩护时提出,非法证券业务并不当然为刑法所规制,富友集团接到投诉后,及时履行了法定管理职责。但事实上,多家投诉平台显示,对富友支付为714高炮平台提供支付通道的投诉不胜枚举,且解决率偏低。
此前,新京报曾在报道中指出,受访者与现金贷及714高炮平台之间支付款转账通知的短信上,名为“上海富友”(即富友支付)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名字频繁出现。
在受访者提供的22个短信通知中有19个714高炮或现金贷APP的支付款通知前面明确标注服务商为上海富友(3月2日至3月16日),其中有15个APP无法明确查询或匹配到其工商运营实体。
根据公开信息,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富友支付曾多次收到央行开出的罚单。2017年8月,富友支付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央行上海分行罚款3万元;2018年11月,富友支付再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央行上海分行罚款6万元。
另据了解,富友支付还曾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企业提供托管服务。今年10月20日,中国检察网披露的信息显示,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犯罪嫌疑人眭某某提起公诉。
信息显示,2016年3月深圳易喜农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在衡阳以网络信息中介为名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富友支付进行资金托管,开展P2P业务。眭某某在明知该公司自建资金池、虚构融资项目、借新还旧的情况下,仍然进行组织、策划。
除了深圳易喜农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外,杭州广惠软件有限公司(惠盈理财)、杭州优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佑米金融)等P2P网贷平台的支付通道也是富友支付。2018年,惠盈理财、佑米金融因涉嫌非法集资被警方立案调查。
据了解,富友支付成立于2011年,持有央行颁发的支付牌照,法定代表人为张轶群,控股股东为上海富友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富友集团”),持股比例为96.49%;上海添资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3.511%。
2018年12月,A股上市公司精达股份(SH.600577)曾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铜陵精达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拟以现金1.4亿元收购其控股股东特华投资手中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富友集团3.6%股权和富友支付1.64% 股权。
相关信息显示,富友集团部分股权收购事宜已办理完成,而富友支付的部分股权收购尚需取得央行批准后方可实施。换句话说,历经2年,精达股份对富友支付1.64% 股权的收购事宜仍未审批通过,存在未通过的风险。
此外,富友支付的董事陈汉文还被质疑存在违规任职情况。今年9月厦门银行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其独立董事为陈汉文。同时,陈汉文还在交通银行担任外部监事、在富友支付担任独立董事、厦门国际银行独立董事等职位。
而根据银监发[2013]34号文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规定,商业银行独立董事不得在超过两家商业银行同时任职。显然,陈汉文实际任职情况,已经超过了《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