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近日,安徽合肥,警方破获一起侵害公民信息案,抓获12名嫌疑人,查获公民个人信息数万条,涉案金额200余万元。去年12月,群众报警称有人高价购买发差评的用户信息,再通过给钱诱导用户删差评,从商家处赚差价。经警方调查,河南某科技公司是幕后黑手。(据6月15日极目新闻)
这一团伙之所以被抓,不仅仅是因为删差评,主要是因其购买差评用户的个人信息,然后通过打电话骚扰或是利诱的方式,诱导用户删除差评。表面上看,差评是用户自己删的,实际上,很可能是不堪其扰或是贪图小便宜的妥协之举,并非自觉自愿的结果。
根据《刑法》规定,购买他人的个人信息,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除了对经营者自己产品的虚假宣传外,帮助他人进行刷单、炒信、删除差评、虚构交易、虚假荣誉等行为,将受到严厉查处。打电话骚扰他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所以,这些人看上去只是在网上删除了一些信息,实际上已经是违反多项法律法规,甚至涉嫌犯罪,难逃法律制裁。
被抓获的嫌疑人 (图源:合肥警方百家号)
经常网购的人可能会对这条新闻特别有感触:现在网上买东西真是不容易,好评有可能是假的,差评有可能被删掉,我们所看到的评价区,能有多少是真实的反馈呢?能够作为购物的参考呢?
事实上,虚假评价一直是电商平台的毒瘤,国家也打击过,央视也报道过,但是始终屡禁不止,形成了庞大的灰色产业链,有专门收钱写好评的,也有专门收钱删差评的,无非就是为了提高自家店铺的推荐排名,增加交易机会。但是,这些商家有没有想过,如果产品质量不好,就算是“好评如潮”,也不会有回头客呢?
电商评价机制,说白了是一种信用机制,如果虚假的评价太多,忽悠消费者的次数太多,它自然就会失去公信力,这对于消费者,平台和商家来说,都不是什么好事。所以,有效维护“差评权”,既是避免消费者权益受损,也是维护电商的诚信“生命力”。
《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商平台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不得删除评价。但是光做到自己不删除,还不够,平台应该建立更加公平,更加敏锐的评价体系,通过大数据手段对虚假评价进行识别,同时加大对于违规商家的处罚力度。
比如,这件案子里,删差评的团伙已经抓了,那么他们的客户是谁呢?究竟有哪些商家花钱找人以违法手段删差评,平台与警方联动,给予应有的处罚并予以公示,让所有商家都认识到侵犯消费者评价权和监督权的后果,从而形成震慑,净化整个电商交易的环境。
当然,消费者自己的权益,需要所有消费者共同去争取,去守护。还是有不少消费者,为了几块钱的返现删差评,给好评,这其实是损害了消费者群体的整体利益,让一些无良商家和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因为很多电商平台管理严格,有些返现还需要加微信转款,沟通,也可能让自己的个人信息泄露。
买卖诚信为本,上网安全第一,大家都乐于敢于在评价区说实话,虚假评价自然就无处容身。若差评无自由,则好评无意义,守护我们共有的“差评权”,从每一次拒绝违心的“好评返现”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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