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2月23日讯(记者 党朝峰)海口市日前发布《关于废铅蓄电池环境管理的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明确存在涉嫌无许可证收集处理废铅蓄电池等违法行为,或将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从海口市生态环境局获悉,目前,海口市有废铅蓄电池持证经营单位14家,可以从事废铅蓄电池的收集和运输。
具体名单和地址为:
序号 企业名称 地址
1 海口保时达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海口市金鹿工业园
2 海南合宝新资源循环产业利用有限公司 海口市秀英区白水塘富康路8号
3 海南明欣达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海口市秀英区海榆西线22公里处华煌科技工业城内
4 海口广商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海口市港澳开发区兴业路三顺物流569号基地
5 海口市成运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大道23号
6 海口胜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许可证到期) 海口市狮子岭工业园英利1#仓库
7 海南腾先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海口市南海大道168号保税区丁号路新世通制药有限公司3号库房
8 海南海波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海口市龙华区保税区金盘路D01-1号
9 海南长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海南省海口市保税区海南汽车工业园区C11-4、C13-3号
10 浙江天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许可证到期) 海口市秀英区华煌科技工业城(海南明欣达仓库)
11 海南超能梯次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许可证到期) 海口市金鹿工业园区
12 风帆有限责任公司(许可证到期) 海口市南海大道168号保税区丁号路新世通3号仓库(海南腾先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13 海南鑫博鑫环境治理业有限公司 海口市秀英区海榆西线22公里处华煌科技工业城内
14 海南省中升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海口市保税区B08地块北面14-17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