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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相信,在短短 6 年的时间里,可以通过美国邮政服务邮寄婴儿或小孩。是的,你没听错,在美国邮寄婴儿是合法的,而且这种情况发生了不止一次。
美国邮递员带着一个男婴和他的信件,美国。1900 年代
1913 年,美国邮政局引入了包裹邮政。在此之前,所有邮寄包裹的重量必须为 4 磅(1.8 公斤)或以下。
随着包裹服务的开始,人们现在可以运送任何低于 50 磅(23 公斤)的东西。但几乎立即,它产生了一些意想不到的后果,因为一些父母试图通过邮件发送他们的孩子。
根据国家邮政博物馆历史学家南希·波普(Nancy Pope)的说法,第一个已知的邮寄婴儿案例是在 1913 年,当时俄亥俄州格伦埃斯特 (Glen Este) 的杰西·博格 (Jesse Beauge) 夫妇将他们 10 磅重的婴儿儿子运送到大约一英里外的祖母家,支付 15 美分的邮资和 50 美元的保险(以防万一发生了不好的事情)。
这个古怪的故事很快登上了报纸,在接下来的几年里,类似的故事偶尔会出现,因为其他父母也纷纷效仿。一个孩子乘坐铁路邮车旅行:1914 年 2 月 19 日,5 岁的梅·皮尔斯托夫从格兰奇维尔被送到爱达荷州的刘易斯顿探望她的祖母。
梅的体重刚刚低于 48.5 磅的体重限制,她的父母意识到邮寄她比给她买火车票便宜。
他们将邮资——53 美分的邮票——贴在梅的外套上,她乘坐火车的邮筒一直到刘易斯顿。值班的邮递员伦纳德·莫切尔(Leonard Mochel)亲自将她送到祖母家。
6 岁的埃德娜·内夫(Edna Neff)从佛罗里达州的彭萨科拉驱车 720 英里到达她父亲居住的弗吉尼亚州克里斯蒂安斯贝格(Christiansberg)。
1914 年,梅·皮尔斯托夫 6 岁,当时她被爱达荷州的父母邮寄给附近的亲戚。
最后,在 1920 年,邮政局长最终一劳永逸地裁定,儿童不得通过邮件运送。从那以后,婴儿和幼儿不得不和其他人一起乘坐火车、飞机或公共汽车!
虽然寄出孩子的奇怪做法可能被视为邮递员的无能或疏忽,但这更像是农村社区对当地邮政工作人员的依赖和信任程度的一个例子。邮递员是值得信赖的仆人。
当时邮寄婴儿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