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5000元送800元,方女士听到这样的优惠活动就参与充值,没有想到榆林柒牌钟楼巷店在搞满减优惠活动时,竟然不能使用充值卡进行消费,这让方女士非常气愤。
据方女士介绍,2020年10月22日,她和她老公在钟楼巷逛街,两人走进柒牌男装店时看中了一件羽绒服和一件毛衣,价值2600多元。“店员告诉我说充值5000可以送800元,我感觉挺划算的就充值了,现场就把羽绒服买了。”方女士告诉华商报-二三里记者,消费结束后卡内余额为3142元。
2021年3月29日,方女士逛街时来到柒牌男装新建路店,遇到店里正在搞满500减100的活动,但被店员告知这个充值卡并不是在新建路店办理的,因此无法在该店使用。
因在柒牌新建路店无法使用充值卡购物,方女士来到柒牌钟楼巷店,精挑细选之下看中了一款价值为1099的衣服,而且店里正在搞满500减100的活动,方女士准备用充值卡进行消费时被店员告知,充值卡不能参与满减活动。“我当时就提出把充值卡退了,我用退的钱购买,但是也被店里拒绝了。”方女士最后只能用充值卡花费了1099元将衣服买走。
方女士气愤地说,既然办理了充值卡,为何却不能用充值卡参与店里的优惠活动呢?方女士提出退卡要求,但柒牌钟楼巷店负责人起初称卡上有备注不退余额,后又称如果退卡就需要扣除之前赠送的800元。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方女士拨打了12315和12345进行了投诉,同时向华商报-二三里【小里帮忙】栏目进行了情况反映。
根据方女士提供的充值卡可以看到卡背面有这么几条注意事项: 请在开卡之日起的12个月内消费完卡内金额,过期作废;本卡不记名、不挂失、不补办、不可提取现金、不可转账、不退余额。“我都没有注意后面这些事项,工作人员也没有提醒,这感觉就是霸王条款啊。”方女士气愤地说。
3月31日下午,华商报-二三里【小里帮忙】栏目来到柒牌钟楼巷店,该店负责人表示,最近因新建路和钟楼巷维修改造,人流量减少,为了活跃人气所以搞了满500减100的活动。“方女士的充值卡本来就相当于打折优惠,不存在参与二次优惠活动。”该负责人称,后来顾客要求退卡,但是卡内有800元是赠送的不可能退,经市场监督管理局调解,我们也做出让步,只扣除400元但是当事人还不同意,要求必须全退,这是不可能的。“
据了解,柒牌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以服饰研发、制造和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集团公司,年产高档西服等男装系列服装700多万件的民营企业,并涉足纺织业和其他产业。
对此,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接到投诉后,也进行了调查并约谈双方进行了协商。“那时候办卡充值就相当于给商品打了八六折,顾客要求参加满减活动就相当于是享受二次优惠政策。”该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双方提出的诉求差距较大,暂时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建议顾客走仲裁或者司法渠道进行解决。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根据《民法典》第657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及第658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根据商家榆林柒牌钟楼巷店优惠活动,充5000元送800元,那么当方女士充5000元时,卡内的余额为5800元。自卡内显示为5800元余额时起,视为赠与完成,商家榆林柒牌钟楼巷店与方女士即形成了赠与和被赠与的法律关系,那么商家榆林柒牌钟楼巷店不能再要回赠与的800元。至于充值卡记载的余额不退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该条款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该条款显属无效。在退余额时,赠送的800元算作方女士的。
赵良善说:“柒牌钟楼巷店赠送800元视为商家对方女士的一次优惠活动,商家柒牌钟楼巷店不允许方女士持此充值卡参与其他满减优惠活动,也就是不允许参与二次优惠活动,具有其合理性,对双方均是公平的,商家榆林柒牌钟楼巷店的这一做法是妥当的。”
华商报记者 杨虎元 实习记者 常娜